楼主: 读写学评

人说的是话,话能说明问题——这是华语学界百年来也没有揭示清楚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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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 10: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能说明问题,而只有人话能说明问题。说明问题的话叫“道”,写在书中的字叫“名”——听语说为道、为语,读与写为名、为文。古语“道名”对应今言“语文”——而对于学术批评的内容而言,所批评的内容叫“言论”——“论”述不周,就成了“谬论”。
  @读写学评 2018-10-05 05:50:25
  你往论坛上看——“无”这个字有没有?而“有”字能不能用于解说论坛上“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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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懂语言学吗?人交流思想是通过概念来进行的,语言(话)是概念的符号。
  《词》与《概念》
  逻辑的基本单位是概念,语言的基本单位是词、词语。逻辑是通过语言显示的,《概念》是通过《词、词汇》表达的,但不是一对一的。
  1,  一个《概念》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词汇来表达,
  例如:妈妈,母亲。他们都是一个概念,母亲就是妈妈,妈妈就是母亲。但作为修辞用法是不同的。我们可以说:“啊,祖国你是我的母亲”“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但不能说:“啊,祖国你是我的妈妈”,那就太逗人了。
  ,2 ,一个词也可以是两个或几个不同的概念。例如:花,可以是花朵的花,也可以是花钱的花。花朵的花,与花钱的花。是2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至于银行的《行》与行人的《行》是一个字,但连发音都不同那就更不是一个概念了。
  还应该看到中国的有些词语几千年来它含义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例如,《封建》一词,中国古今不同的含义
  古代《封建》是一种分制度。是指天子讲天下的土地、人民分割一块给诸侯的行为,分封给自己的兄弟、孩子的行为。秦汉以来,国家实行郡县制还是封建制一直是困扰国家的一个难题。
  而我们现代讲的封建(社会)是指生产力发展到农耕时代的一种社会制度--
  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变迁很大,有些字与词的含义也发生了很大 的变化。例如:《国》一词。
  中国古代《国》通《郭》,城郭的意思,四面用城圈起来的地方。国人就是住在国(城郭)内的人。周朝的时候,大封诸侯,《国》的意义扩大,成了诸侯的领地---所谓诸侯国,春秋战国就是诸侯国大混战的时代。
  古中国没有现代《中国》一词的含义,《左传》中,《中国》是与东国,南国,北国一样是指地理位置,指是在我们中国位于中心位置的诸侯国--赵、魏、韩。现代《中国》一词是从西方打开中国大门以后产生的。满清政府在西方列强的打击下,不得不把天朝,大清朝改为大清国。到了民国以后,中国一词完全确立。
  有个笑话,说有一位官员,学问甚少,上级让他去学习。他学完以后,大有感触,说:“学习就是有用,学了以后我才知道孔子不是中国人,而是鲁国人”
  从这个笑话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位官员就是没有搞清楚古代《国》与现代《国》的概念不同。
  古代语言与今天有很大变化,如果搞不清,就不能真正明白古代作品的含义。对古代语言的不同理解也是当今我们对道德经等经典有不同认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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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11: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能说明问题,而只有人话能说明问题。说明问题的话叫“道”,写在书中的字叫“名”——听语说为道、为语,读与写为名、为文。古语“道名”对应今言“语文”——而对于学术批评的内容而言,所批评的内容叫“言论”——“论”述不周,就成了“谬论”。
  @读写学评    2018-10-05 05:50:25
  你往论坛上看——“无”这个字有没有?而“有”字能不能用于解说论坛上“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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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_108427970 2018-10-22 17:10:48
  你懂语言学吗?人交流思想是通过概念来进行的,语言(话)是概念的符号。
  《词》与《概念》
  逻辑的基本单位是概念,语言的基本单位是词、词语。逻辑是通过语言显示的,《概念》是通过《词、词汇》表达的,但不是一对一的。
  1,  一个《概念》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词汇来表达,
  例如:妈妈,母亲。他们都是一个概念,母亲就是妈妈,妈妈就是母亲。但作为修辞用法是不同的。我们可以说:“啊,祖国你是我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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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你什么事。我与天命不敢辞先生交流,你不必插话搅扰。你读得懂读不懂不必汇报——没有爱到跟帖认可前,你就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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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11: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写学评    2018-10-20 20:52:27
  “存在论基础”说法我很赞赏,但这个说法也有问题。毕竟”存在“是人主体的判断,而语言文化学识体系的发生原理,却不是人主体的判断,而是在人际交流活动关系中发生的“媒介”。所以说它可用古语说法才以叫做“公道”。这才是我们学用和批评言论时,必须要把握好的所谓“第一性”问题——如果发生源头上就不是纯粹的“公属”体系,那么误学误用于“私用”就成了必然的了。也正是这个误学误用语言问题的广泛实在,当前华人学界才会标榜“思想”、“心理”问题。这也正是当前华人学界必须要及时纠错的“要命”问题。
  “语言文字”的发生公共原理;
  由于语言文化信用体系,是约定俗成并优用成法的共学通用体系,所以它是人类的“共心”、“通识”、“公信”体系;
  语言文化学识的发生原理,是约定俗成和优用成法公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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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命不敢辞 2018-10-22 16:29:21
  上面这几段文字似乎是楼主语言学术的基础性命题;
  我想就此作些分析。
  我想首先将语言与文化学识区分开来,特别是在关涉“发生原理”的语境中,这个区分还是必要的;
  因为,如果非要谈论语言文化学识的发生原理,那么语言的发生应该在时序上先于文化学识;
  语言是人之为人的充要条件,没有语言,“人类”既无认知、记忆,更无思维,文化学识当然无从谈起——语言为人类开启世界。
  这么说并不是要否定......
  -----------------------------
  依据您对“世界”、“家园”议题所提出的问题,一并解答“语言哲学”问题。
  把一切问题的解说清楚的前提是知“来由”。来路不明的一切,当然是不可能知其走向或趋势的。对语言的学法用法也一样。“世界”是包含了所谓天堂、人间、地狱三界的宗教用语,它发生于宗教文化。在人类学主题下,宗教的“世界”,已经转化成了人类的“生活”;而“家园”是“人类的”,属人类学适用语言。进而再说“法学”议题。在法学议题下所讲的一切都叫“法理”——而人类学中所讲的叫“情理”,语言学中所讲的叫“道理”、科学中所讲的是“物理”等。这就叫所谓的“同出异名”。
  所谓的“语言哲学”,是“肢解哲学”的说法。所谓“一元论”只有一个体系才叫“一元论”;还有的说法叫“体系论”或“大一统学说”。由于归纳总结学识的归纳法,是统合带入分类而形成更高层次的“总说”的,所以“统观总述语言”,是把分类问题纳入一统来表述的。而《文法语言学学说》的结构法纲,是全人类共有的“公正诉求”和“周和愿望”——“诉求”,靠语言承载,“愿望”,是人的情志。每一个词都直观的表明了适用议题范围。“公正”是法学法纲,“调和”人宣讲法学的“策划舆论”的应用“意图”。
  虽然说,语言发源于公共交流活动的“起源”易懂,但它能整合成说明一切问题、说服所有人、说合法策"应用法理",和应用功能,却很难达成公信。指物、说事、论人,是在“总学说”次分割层次以下的学法用法,而最公公益功用却是约法、筹策、议案——研讨纯纯粹粹的公共问题。当前华语学界普遍认为“语言的特性决定了语言不能达成自洽”——本论坛“李泽建”网友观点(不是原话);这样还认识语言,实际上是还没有达到“一统总观”的学研高度,也没有找到“一统总述”语言。一统总述语言,其实只有一个“法”字——一切都是法。法是一切知识和学识的应用终端适从法则。
  我们怎样看待“总学说”的问题是语言学法用法的要义。是离析语言的所有应用功能而理解法学用语,还是把解说所有问题的智慧都一统整合到约法议题、筹策论述、议案程序公正议题中来,是是否能使语言学法用法体系达成自洽的要点。
  ——先有了总论学说,再按总论学说体系的次分割系统和再次分割系统等的应用功能关系来整合“系统论”用语,整体实用言论体系就可能达成自洽。总学说还没有整合成全并达成信从不疑,对次分割系统的应用功能定位,就一定有误,并且其中的言论也一定是“指东说西”的。
  ——接下来我会发一篇重申对“心理学”证谬论述依的短文,请天命不敢辞先生参见——如果能通过审核的话,还请参予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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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13: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写学评    2018-10-13 23:25:40
  续上文解析“天道无亲,恒与善人”说法:
  “天”指“头脑”——与“刑天舞干槭”中的“天”字用法相同。“天道”指人脑中的“思辨之道”——思辨是由语词标注的“类名”的组合法来标注思考流动范围的。这是人际交流可以达成共识的前提。
  “无亲”是指不关涉人际亲疏问题,只关涉公正言论的学法用法问题——已把人类之爱的博    爱情    感带入到语言学法用法中“正审”学说用语了。并倡导以“公正(德)”为法纲,......
  -----------------------------
  @天命不敢辞    2018-10-15 11:46:35
  楼主的这个文本解释很新颖,赞赏。
  不过倒是有几个问题。
  楼主强调“文法语言学学说”不涉及事物;
  我因此先是将该学说理解为反指称论的,此后又作为形式化的语言规范予以理解;
  但在楼主的释义示例中看到,其中的关键环节是借助“刑天舞干槭”的实际语言现象认定“天”指“头脑”;
  如此看来我此前的理解并非楼主的学说本意;
  那么楼主所谓“不涉及事物”的具体涵义是什么呢。
  此其一。
  ......
  -----------------------------
  @读写学评 2018-10-16 03:14:09
  先有其实,后有其名。所以说“形式化”诟病语言学学说的说法,本就是在遗失了语言学常识前提下发生的——是被马主义、驴思想忽悠晕了。
  不涉及事物,是因为议题高度已超越了说事论物,讲的是语言组合应用的理和法。已把经验和学识带入到语言学法用法中了——而不是建一座所谓的形式化的空中楼阁。
  华语学界的脑子之所以能让不伦不类的译文忽悠得坏掉,就在于从门缝中看到了镜中幻象,就已认定语言的表达内容是镜......
  -----------------------------
  不涉及事物的含义是——事物不是人话,与人不是人话和人脑子里的思想不是人话一样,都不能误当成人话来使用。把事物、事物规律、人、人的思想当做人话来使用时,不能具备周全的说明、说服、说和功用。这是因为,解说事物、解说人、解说人的思想或心理的语言,只明语言应用功能体系的一部分语言,而不是全部。当人类还没有审明过所言论的学法用法并整合成全“圣人抱一法”大一统学说时,人类的学用语言承学能力就是不周全的。学用语言的承学能力不周全时,就一定会乱学滥用语言,遗失语言的说明问题、说服人、说和法策的公益无害应用功能——言必管教、事必领导,就是学用语言的承学能力不周全的“语言学法用法不得法”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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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14: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语言信用体系的研究,研究至终端时,必涉及敏感议题。因了避免敏感而终止研究,则必然功亏一篑。
  既不终止研究,又不至于造成损害公益错害的办法只有一个,集一批前沿学者首先深入研讨,把公认的学术新成果推出后,再与当局达成交流共识。此法以外,已无可行高效的彰显学术新成果及其公益功用的周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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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15: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写学评    2018-10-10 03:16:50
  1、是把所有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学识都带入到语言信用体系中来学用语言,还是屏蔽各类知识、经验、学识来乱学滥用语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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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命不敢辞 2018-10-11 17:38:38
  楼主的这个问题看似平淡,其实意境很高,我尝试理解下。
  人们或许有一个关于语言习得的普遍误解:我们是在学校里在语文老师的教导下学会语言的,否则就多半是个文盲;
  而实际的情况是,语文老师对我们的教导仅仅是语言习得的一个环节,而且既不是最困难的、也不是最基础的环节;
  习得语言最基础的、或许也是最困难的环节是在学龄前漫长的生活中初步完成的;
  语文老师所做的是在学生已经领会到的语言技能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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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写学评 2018-10-10 03:16:50
  1、是把所有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学识都带入到语言信用体系中来学用语言,还是屏蔽各类知识、经验、学识来乱学滥用语言的问题。
  -----------------------------
  楼主的这个问题看似平淡,其实意境很高,我尝试理解下。
  人们或许有一个关于语言习得的普遍误解:我们是在学校里在语文老师的教导下学会语言的,否则就多半是个文盲;
  而实际的情况是,语文老师对我们的教导仅仅是语言习得的一个环节,而且既不是最困难的、也不是最基础的环节;
  习得语言最基础的、或许也是最困难的环节是在学龄前漫长的生活中初步完成的;
  语文老师所做的是在学生已经领会到的语言技能基础上予以发音规范、语-文关联、语法规范和扩展。
  关于语言习得的这个误解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却是不同语言观的一个显见表征。
  一种是传统的、理论化的语言观,这种语言观以一个超然旁观者的身份把语言看作由各种要素(字、词、句及其语法规则)构成的、表达思想的工具,而把各要素看作意义确定的、可以形式化、一般化的、现成在手的对象。
  另一种则是实践的语言观,这种语言观把语言看作构成人类生活世界的界线,语言不是表达思想的工具,而就是思想本身;
  强调语言在不同情境下有着极其丰富的运用方式,同样的语词在不同背景中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
  传统语言观在语言习得上的一个合理推论就是楼主所反对的把语言从其具体的运用中分离出来予以研究和教学,即“屏蔽各类知识、经验、学识来乱学滥用语言”;
  这种乱学滥用语言的结果就是对丰富的源初语言的疏离,产生各种语言幻象以及基于此的各种错误思想和理论;
  而实践的语言观则要求对语言的形形色色的运用进行综览概观,借此才能洞察语言的各种幻相和误解、误用,最终引导我们回归丰富的源初语言和生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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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能如此看待语言信用体系的应用功能,已堪称当前学界泰斗。华语人群在私欲偏执和皇权统治下挣杂着生活,个中的坎坷皆根由于共学通用的语言学法用法信用体系的整合,还不成体统。但凡学界能首先彰显一二学研得法学者并达成辅学,就能推出一批前沿学者并立人、立事、立言。而立言,才是不朽的道而秉德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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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16: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禄蠹解经,误己害人辱学说!
  人类有史以来对于纷繁复杂的问题的解析,大体是延续着文化智慧发育不全的阶段性特征,离人类文化智慧发充周全的宏观高度,还有距离。如果对译著外文中的说法进行考证,只有《契约论》是大体靠谱的。历史文化遗存一统发生于对文字的约用之后,即使是不识字的人,也受到过语言文化教化并遗传了前辈被文化化育的人文特征。所以我说文化化人是“法理”——是有操持法可循的。所谓“契约”说法之所以靠谱,是因为文字是约定俗成的,人类知行活动关系文明是以约定合作关系为文明特征的,而对于法与策的约定信守,是面向将来的。
  “出生向死”说法与“面向将来”说法所提出的议题不一样。即使是群类生命,也是知行主体;而不是知行主体所约用的“公道”。知行活动与知行活动关系不一样。前者为私,后者为公。而作为学说,必须要成为解析公共问题的学说。否则就谈不上“抱一守中”。以为在人际矛盾中保持中立就叫“守中”,就太糊涂和不作为了。
  公益学说著作中可以用知行主体的知行活动为例来证明纯粹的公共问题的实在,但知行活动主体的活动主述语言却不是学说的“主述语言”,而是为了证明“公共秩序问题”的“论证依据”,不能纳入“结论”,成为终端正确表述。所以说,人类有史以来的所有自抗内耗问题,皆因为“法失公正”、“策失调和”——人类的约法、筹策、议案智慧发育不全,表现为实施法案中的实用语言的学法用法,还没有达到“抱一守德”的纯粹公益无害“一元”高度。
  人是不可信的,而公益法策是必然能达成公信的。所以说统一人类的信仰并不是一个学术难题。而对于人却是一个难题。人是向权向利的。很难摆脱偏执诉求。对公益文化成果传续失范,也几近是必然的。所以,公益学说的发生,是必然发生于学评活动的——学说不是写成的,而是评成的。这是因为私人写成还不能落实其公信功用,只有在学界达成学评共识后,才能进而通过广普辅学,成为名实相符的《公信公行公约》文本。“契约论”的靠谱之处,也正在于此。
  我这样讲您可能较难解读通透。人类有史以来在交流活动中共学共用语言,却因为学用语言事实“太常识”——如眼睫毛一样,平时看不见。看不见这个学用语言事实,就忽略掉了辨析解说一切问题的至要“交流意图发源”和“交流终端用意”事实。所以当下华人学界才会相信,在交流活动中并不实在的“思想”、“主义”、“主张”,对于文法结构“基本法”的“法纲”视而不见。
  什么是“基本法”——没有语言学法用法基本法,什么法都不能在交流活动中共同鉴证。想法能全面覆盖一切问题,做法能全面覆盖一切问题,学术批评能全面覆盖一切问题,交流终端“说法”能全面覆盖一切问题。这用《道德经》中的话说,叫做“域中有四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送法自然”——人模仿行为,行为受脑支配,脑活动取法于语言的学法用法,语言的学法用法取法于优学传统学识传续所形成的自然法则。我这样解析“域中四大”的解析要点是,古语“天地”要对应译为今言“知行”。
  人类交流活动逃离不了语言学法用法事实。这是“圣人抱一法”要点。试想,如果所谓“五千年的文化”中是没用语言学学说的,岂不成了怪事情?华语学界的学研不得法之处,就在于对于纯纯粹粹的古典语言文化著作不具备解读通透的学评能力。把最典型的,篇名为“论语”和“道德经”的著作,也解译作贱了。篇名已说明了它是一部什么著作,为什么会忽略不察?相关问题我已批评过了,这里不复述。《易经》、《奇门遁甲》、《道德经》、《论语》、《道德经》、《庄子》、《大学》、《中庸》等文本,都是纯纯粹粹的“语言文化学术批评著作”。只是学界在涉及谈人论事问题时,脑子就被固化在人事物上了,忽略了“人”、“事”、“物”等也是文字罢了。对于公道道体、信用法体的“发现”,就在于您曾谈到过的以一个“无”的解读“睁眼瞎”问题。隔言用言,就遗失了“日用而不知”的“法体”——公法体被遗失,所以才会发生皇权统治下的两千多年分合成败周其率循环不止。公信法策与公信当局不一样。公信法策则通过合作共同操持公务,而当局以威立信,则必然会发生得志猖狂遗害。说“本份做人”,说起来轻省,做起来却很难——此一时、彼一时,人是会变的;而法策用语源于公、用于公的公益无害功用却是永恒的。只是当前人类还没有整合成周全的法策学说而已——《文法语言学学说》这个通用母学说还没有整合周全,法学法理还没有文法这个“基本法”载体——是不可能发生公正无欺、调和无辱的法策学说的。以为当局的法令就是基本法,是因为还不知其在发生来由上仍属于“私货”。
  语言的所谓“内容”从来都不是对一篇完整文章的断章取义所能精确解说的,必须要把各个不同学科的实用语言都纳入一统来考证,并将所有言论的学法用法与全人类共有的秩序公正诉求联系起来,这样才可能发现,不能达成公益无害和公信不疑的文法结构法纲所统领的言论,全都是谬论。这个学研层次的“谬论”是指,次分类学科用语的功益功用不周全,不能一统海含全人类共有的本份无欺美好愿望,还没有揭示清楚所有言论学法用法的“总法纲(所谓价值标准)”。所以还没有受到公益法纲一统的言论,就必然会发生有效的质疑批驳;并一定会被批驳为“谬论”。所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对《道德经》中的这个说法,当前学界无人能解析通透;就是因了当前还界还没有把《道德经》当成语言文化学术批评著作来讲读。
  天命不敢辞先生可试搜读一下这几个语言组合应用法:
  “语言文化学术批评”、“学术批评公正秩序”、“生活秩序调和法约”、“优用学识文化策略”……您所搜到的,百分百是我的文章中的言论。这个搜索结果是否能表明,当前学界对于语言的组合应用能力很惨淡呢?对于“哲学”二字的组合应用法提出的谬题研讨了百年,竟然不知“哲学”二字正述的是“学”,跟风胡扯“世界观”,便纷纷研究“世界”去了——“学说观”就被遗失了研讨。这样惨淡的读写学评能力,也配得个“学者”名份吗?
  华语学界轻看了语言文化学术败坏的深远遗害。误以为当前学界的评写能力还大体靠谱——实际上已经退化到底于初中学生的水平了,还不能自知。多私可悲。如果“假洋鬼子(鲁迅语)”贩来个“哲学”滥名就能致瘫华人学界的脑子一百年,那么所谓“哲学”文本中早已应用成习的滥言能不能致瘫华人学界的脑子一千年?我看能。对于《道德经》这部整合语言文化学识的学说,都被解读成了脱离语言学法用法的“奇书”,华语学界也便属于屏蔽常识乱学滥用语言的一群“奇才”了!有了这样的一群胡诌乱写的“奇才”,语言文化学术能不败坏得“掉底”吗?对语言文化学识传续不得法,文化人格能不出问题吗?
  依据文化化人法理,语言文化不出问题,文化人格和文化法策就不可能出问题。“经济核心论”正在违背“不贵难得之货”语言学法用法法则,而“强军论”正在违背“兵者,不祥之器”语言学法用法法则——难道不是?
  华人学界诟病语言学法用法体系不能达成自洽,是因为从来都没有达到过统观总论的学研宏观高度,还没有找到过语言学法用法的“总法纲”——以德统道法纲——德。当前对于“德”字,仍在胡解滥用。私人无德而公道有德。所以叫“道之德”,道之德是讲出来的,所以“讲道德”说法无误,而“有道德的人”说法却必须要商確论定。否则公私不分的语言学法用法,就把公共文化成果赏赐给私人了。
  两千多年前已写成的经典文化著作都被华人学界解析作贱了——可悲呀,愁人啊!就连“人之初,性本善”都解说不通,我儿子上学所读的《三字经》都被篡改成“人字初,如玉璞”了!人刚一出生是没有自主生活能力的,所以“友善”是其与生具来的“本能”——“友善”说的是公共关系,而“如玉璞”说的是私人品性——公私两重天!日前我到陕西省老年大学就对道德经的解析大闹了一回课堂,并被驱逐出来——禄蠹解经,害己误人辱学说!我将怎样责骂,才能唤醒华语学界对公共文化成果承学不得法的反思?!
  学术批评用语的整合自洽,必须要依据自己的母语的现行通俗用语来整合成法。尚古与媚外,都是不可能达成实用语言自洽并公信无误的。学如洒扫,去旧尘而增新知;学识体系不断膨胀,一统整合的难度越来越高。学界当自省,学无评优无学说!公共问题,私人解清楚了,不能达成公信也无用!学术批评的要点在于学界的学者得知道自己是干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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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 17: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商秧立木传天下,取信于民千万家。
  客观本身不客观,人神共愤望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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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秧”应为“鞅”,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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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学评 2018-10-26 03:02:55
  依据文化化人法理,语言文化不出问题,文化人格和文化法策就不可能出问题。“经济核心论”正在违背“不贵难得之货”语言学法用法法则,而“强军论”正在违背“兵者,不祥之器”语言学法用法法则——难道不是?
  -----------------------------
  读写先生的语言论域十分广大,我远未能把握各论点之间的关系;
  即便对于个别说法,我目前也只能大致看到其与自己熟悉的语言思想间的某些相似之处。
  引用的这段话似乎是读写先生语言学说的一个具体运用;
  我想借此切入,尝试对读写先生的语言学说的结构作个了解,亦或者算是个思想实验。
  读写先生指出:“经济核心论”正在违背“不贵难得之货”语言学法用法法则,而“强军论”正在违背“兵者,不祥之器”语言学法用法法则;
  有必要先请教读写先生对“不贵难得之货”、“兵者,不祥之器”这两个句子是如何理解的。
  附:读写先生似乎否认“思想”这个语词的合法性;
  我对此的理解是:并没有与“思想”这个语词相对应的、存在于人类心灵之中的、作为某种内在对象(或诸如“内在观念”、“心理意象”等等)、有待于使用语言予以表达的东西存在;
  人类运用语言建构思想,语言并非表达思想的工具,“思想”就是语言本身。
  语言哲学并不质疑语言本身,而是检视语言是否被错误地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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