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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道德经》五千言,全篇旨在试图揭示的就是这个“一切问题都由人的话”来说明的“圣人抱一法”。
我十几年来一再讲、反复讲、坚持不懈的日写三两篇文章来讲,所要澄清的问题,也正是人说明不了问题,冥思苦想也不可能想清楚问题。这是因为人是私人,人的想法也是私人的想法;而道是“公道”——是人类在人际交流活动公“共关系”中,约定俗成并优用成法的信用体系。这个信用体系是公创、公有、共学、通用的。所以它才能在人际交流活动中,具备“说明问题”、“说服人”、“说和法策”的统一人类的思考和行动的通用功能。
华语学界,在近百年以来研讨所谓的“哲学”问题,并没有发生在学界达成共识的学术成果。其中的原因,就在于采用“道教”的审查“外物”和采用“唯物主义”求证事物规律的思辨解说法————把语言学常识给忽略遗失了。
乱学滥用语言,提出的议题是谬题;学术研讨交流所谈论的问题指东说西——不知哪个词适用于哪类议题,所以就必然会造成“学术流氓打群架”景象。说“文人相轻”、“中国人窝里斗”,本是莫须有的。学术批评研讨语言的学法用法,是没有情绪化理由的。以为能说明问题的是人,而不是人话;才会互相搞人身攻击。
各个学科,有各个学科的一套适用语言。并且科学论文和文化学术批评著作中的语言学法是不一样的。生活用语和科学用语非常容易被人们误解为“指物说事”的用法。而实际上字与词,命名的是“一个类”的模糊特征。正如《道德经》所述,是“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的——你不知第一张“桌子”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也不知将来的“桌子”会演变成什么样儿。
生活用语中也有批评语言学法用法的语言,但却不成体统。语言文化著作的适用语言,是用语言来解说语言,用语言来批评语言,用语言批评语言学法用法的著作。所以《道德经》中就一再地讲要“观其复”、“又道”、“复道”。意在强调指出语文化学术批评著作,是用语言批评语言的著作——比如《字典》、《词典》、《说文解字》、《文心雕龙》、《易经》、“五行”、“四象”、“八卦”、“阴理转换”、《奇门遁甲》、《道德经》、《论语》、《逍遥游》、《大学》、《中庸》等文本,都是纯纯粹粹的“语言文化学术批评著作”。
你能读到我的帖,要珍惜。舍我以外,少有人肯花上四十年的精力不懈论证学术问题,最终独立首成“大一统学说”。大一统学说的成全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把语言文化学识体系按照其发生先后次序和应用功能类别进行一统整合。而整合成果终端,又必然是整合成了《文法语言学学说》。整合成了《文法语言学学说》,就已对《哲学》这个学说名证谬了。对学界谬立“哲学”议题作了证谬,并重新给出了《文法语言学学说》正确无误的“学说名”,就是所谓哲学的“浴火重生”。
在人际交流公共关系中有用的不是交流双方。人是说明不了问题,也想不清问题的原因是人是私人,思考也是私有的。而共学共用的语言才是共学共见并可纳入到学术批评活动中来批评的。由于人际交流公共关系中只有语言学有用,所以大一统学说必然会落实为“语言学学说”。而语言学学说的最高学法用法是“文法”——把全人类共有的公益无害交流诉求提取出来,标立为大一统学说的文法结构法纲(当前学界乱学滥用语言称为‘价值标准’),同时把古语称之为“德”的“德”字的正义用法揭示清楚,才能最终揭示“文法语言学学说”即是“全人类共和”学说——即以“德统道”所写成的《经》。文法受文法结构法纲一统,学术批评必须要依据著作全篇的文法结构来解析文中具体词语的学法用法,才是批评得法的。否是断章取义地胡批乱评,就必然会造成交流冲突。
人际交流活动,双方学用的都是人话。人不能说明问题,而只有人话能说明问题。说明问题的话叫“道”,写在书中的字叫“名”——听语说为道、为语,读与写为名、为文。古语“道名”对应今言“语文”——而对于学术批评的内容而言,所批评的内容叫“言论”——“论”述不周,就成了“谬论”。这只是我试图引导后学者对所谓的“哲学”研讨的“入门”功课。正所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对语言的学法用法,是解说所有问题的入门功课。“玄之又玄”,即“研究法的取法”。这也正是《文法语言学学说“这个大一统学说的正义用名,必须要叫做“学学说”的要义。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这以渔”——“取法之法”为正法(《文法语言学学说》广普辅学文本即写草稿,未作修校————我的所有帖,都不受论坛规定约束——无投稿之实,只供学术研究参考————将来我的广普辅学文本出版时,为唯一有效著作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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