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不敢辞 发表于 2020-10-1 02:12:42

人类的前语言领会是对切身事物的生活作用的直接感受;
  所谓“直接”,是指这种领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只看不想”,当然这个“看”也不是审视、考察,而就是个体在生活实践推动下被切身事物在其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所触动;
  这里强调的是“不想”:前语言的“人类”还没有思维能力和语言工具,无法可想。
  这种领会的“客观性”,亦即主体间的一致性,正是由如此“只看不想”所保证的;
  “无法可想”之下的“不想”保证了同一种现象(注意,“现象”不等于“独立于精神的、客观存在的事物”)在不同主体中形成相同或至少是相似的领会;
  我们不能说“领会”就是“客观之物”的摹本,但可以说通过“不想”之“看”,前语言的人类个体对于同一种“现象”成就了一致性的领会。
  就此,“现象”作为一个要件引入到“公共性”的边界勘探工作中;
  而支撑“现象”之“客观性”的就是其个体间的一致性,或者直接被称为“个体间的客观性”——这里我们避免具有主客对立倾向的“主体”称谓。

公成共用 发表于 2020-10-1 02:26:54

对天命不敢辞先生的11楼以下讨论,我都认真读过了。思考慎重并议论严谨。学术研评能够达到这样的纯正研评交流,实属学术之幸,求之不得!
  我很理解先生的一些疑虑。因为相关问题也都我从前疑虑并论证过的。突破的难度着实不小。
  首先,“语言”与“语文”的论域不一样。“语言”是学界长期以来应用成习的解说“语文”问题的应用成习,并不再质疑的学术用语。说“语言”说法中的“言”字,就是“立言”用法中的“言”字,在当下学界很难达成认同。而“语文”却是可能解说成为“语言文化学术”简说式的。“语”是听与说的论域,“文”是读与写的论域。我们对于“语文”的论域解说,可以解说为“语言文字的文章化”论域。论域,是所提出的“论题”覆盖范围。
  语言的“公共性”这个说法,我早已弃之不用了。因为“性质”是科研用语,“起源”是对拟题理由解说用语,“范围”是对采证依据来源知域解说用语,“结论”是导出了另一个议题的“议题命名”拟题用语。所导出的“结论”是回答“该结论有什么用”的回答结论。
  天命不敢辞先生当前的思路,阻于从没有文字到有文字的过程的始发“中介”问题。
  这个“中介”或许就是先生所述的“精神”。人们在交流活动中能够约定文字的所谓“公共性”,其实并不是所谓的“精神”,而是人的“生命机能”是一样的。说得更具体一点就是“感官”机能是一样的。这是语言始发的前提条件。而文字的始发,还要依赖“描画用具(不是‘工具’)”。
  对于“文字”的始发,须首先澄清什么是“文字”——“文”的古字是“纹”。完全是由人造的——改造的不算。比如“石器”,或给石器绑扎上一根木柄——皆不属于纯正人“制造”的“痕迹”。但“陶器”,就属于是纯正的“由人制造”的了。所以考古学上就可称之为“文物”了。石器只能属于“半文物”。如此依据考古学,可以把陶器也归类到“广义文字”范围来认定。这样认字必要在于,便于解说清清名称与所命名的物类特征的同一性。是“负阴抱阳”、“名实相符”的“字”。
  “脱离实际”的语言文字是不可能发生的。诟病实用言论“脱离实际”,是因为还没有把文字的“起源”及其起源关系论述清楚。文字虽然是公成共用的公法体,但却不能脱离私人的学用而存续。个中的起源关系是——“私+私=公”。
  在我看来,华语学术两千年以来是没能把“起源关系”论述清楚的。我们研评学术问题,所研评的正是“公法体”的学法用法问题——我们研评“哲学”,所研评的正是该学说的语言文法结构及其依据和该学说的“信用功能”。我们研究“阳明”问题,是必须要“负阴”思考的,但却不应“守阴蔽阳”地来解说。因为守阴蔽阳的解说法,其实用言论就“跑题”了。“阴”在的前因,引发了“阳明”后果。其前因也是可以解说的,但对前因的解说言论,却不能将其当成“议题主述语言”来学用。
  比如说科研用语解说的是“物理”,并指出的“物理规律”,是超越了人类的“主观”意愿的。但把“物理”研究成果带入到“人类学”议题时,所实用的“主述语言(主义)”必须是主述“人”的。人是知行主体,物理被人类探索发现后,就已不再“客观”了,也不再是“物理”了——已经转化成了知行主体的“知识”————这样,对于科学所探索的“物理”,和知行主体所获得的“知识”,这两个“起源关系系统”的关系,就必须要用分别指称两个系统的“命名”组合起来,依据“前因后果”法则来组合应用为“物理知识”。这样“物理知识”这个命名组合应用法,就已把“起源关系”用“命名组合应用关系”解说清楚了。这个解说清楚了起源关系的“命名组合应用法”可以告知它的读者的是————“物理知识”只是人类知识的一部分,因而若把“宇宙起源”作为一切的总起源来认定,就一定是遗失了大量知识的。所以说,科学所论定的“总起源”是不靠谱的。这也就是说,“唯物论”与“道教自然”都是不靠谱儿的。其不靠谱之处在于,还没有发现“人类学实用语言”是“兼并”了科学的——用“物理知识”表述式,已经把“科学”兼并到“人类学”议题中来了。
  绝大多数网友皆会发生疑虑的问题是,“物理知识”、“生活知识”这两个表述式中的“知识”所述的论域是不一样的。这是很潜在的难于被发现的,因为“所拟定的议题”涉及的论域不一样,其主述“文法语言”由文法结构法纲所先定了“主述论域”。“知识”是所有知识的总名,生活知识中的“知识”局限于生活常识,而物理知识中的“知识”却是由“科学家”们所探索发现的。研评交流中的疑虑主要是对主述物理的“知识”和主述生活的“知识”为什么不一样,而统观总论学说的主述语言“知识”,又与前两个“知识”不在一个论域。这样的依据学说整体文法结构来解说实用语言的解说法,是依据全篇结构文法来解说,在这样的文法议题高所写说的实用言论,是对“文法语言”的解析。
  发现了人类学实用言论兼并了科研用语的学法用法之后,我们再学用“知识”一词时,就已不必再表述为“物理知识”,便已知人类的“知识”,包括了物理知识、生活知识、写作知识等等。这也就是《道德经》中所述的“名可名,非常名”。“知识”是统合了科学识等各类知识的,对人类的一切所知的“统观总述”用名。
  先生所述的“无限偏离”,有两和情况。一是“抱阳不负阴”的实用言论学法用法。即在学用“知识”一词时,并不认为“知识”是抱括了天文物理知识等多学科知识的“用名”。所以在所谓的“哲学”议题研评活动中,抗拒谈论“知识”——并认为不谈论天文物理的言论就不涉及“哲学”——这正是华语学术百年以来所遇到的“执谬论而不知谬”尴尬。更尴尬的是不知用“哲学”来命名该“一元论学说”,学说名是不伦不类的。个中问题我已解说过,就不再详解了。
  从类人猿考古发掘成果上来看,早期类人猿可上溯到百万年。我们依据我们所知的各类鸟兽都有表意声音语言来看,人类从有语言到有文字的进步过程是相当长的一个过程。有了声音语言的实用准备期之后,文字的始发,就已必定是一个“知识体系分类命名大爆发”的喷涌而出样态。
  我认为“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人“神话”,是实用其事并口口相传成讹的过程所形成的。不这样解说就解说不通。“盘古”其人,是首个发现了人的头脑与人的四肢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的人。是为“开天地”。古语“天”是指“上面”,“地”是指下面。人的上面是头脑,下面是四肢。《道德经》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说——人的知行活动若是丧失了公益情志,就会把言论所表达的万种意愿,当成祭拜统治者的祭品。
  而女娲所造之“人”与所补之“天”——是她采集矿物颜料(五色石),在洞壁上画了人形,在洞顶上画了星月云等——不这样解说而把“神话”当真,一定是违背当下的常识的。
  有了“五色石”,才有了“岩画”——这是我们当前考古学已经发现的“造人”和“补天”事实。所以说对于文字的始发,应依据女娲、盘古“神话”记载来定位起源。
  华语学界在两千年以来的“语文”学习研评中,至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思考障碍就在于认为“字”和“词”所命名的是“事物”,而不是区分类别的“愰兮惚兮”类别区分特征。所以才会依据许慎“说文”中的“六书”,把华夏语言文字的基本“成字法”给解说成了“象形”——并对“象形字”说法应用成习不疑。这是在“字法语言学”基础学研中的“大谬”!并因了这个字法语言学“基础谬”进而发生了语文教材“通体谬”!
  依据一个孤立的字来看,有“象形”要素,但孤立地看一个字来拟定“字法语言学”议题,却是遗失了当时人类的知识背景的。对于一个字的发生法理,在遗失了当时人类知识体系背景的情况下来解说成“象形(照葫芦画瓤)”,就遗失对约用该字的实用必要的审查。正是因为这样,才可能发生“语言局限论”、“脱离实际论”、“说不如做”等不必要疑虑。我们研评学术问题就是在“说”,而学术研评中的“说”,就正是在“做”——做学问。
  对思辨解说法应用,未能发现不同学科的实用语言的学法用法有差异,而“语文实用法”支撑起了所有的学科,也就不可能达到“圣人抱一”的高度综合研究的论域高度。这是华语学术研读《道德经》演生了“道教”,研读“哲学”去谬论“世界”、“方法”、“价值”的“百年哲学谬论”必然发生的前因后果关系。研究哲学学说不是为了以哲学为信用,研评一通却抛弃了对哲学的信用,转而去信用“思想”了——这是不是“守阴蔽阳(隔着语言用语言的想法)”思辨解说法的谬用事实?“思想潜在”而“学说共鉴”。这就是多年以来尽人皆知的“人大还是法大”议题被引发的误读误解《道德经》和“谬读谬评哲学”的必然后果吧?
  学说堪信用,我们才会研究它。信用某人的“思想”,也便不必研评“学说”问题了。
  近日孙子孙女放假去看外公外婆,我得空与老伴到延安净了净心。回来仓促交流或有不周之处,还望天命不敢辞先生批阅指出(即写未校)。

公成共用 发表于 2020-10-1 03:31:03

当我们对“什么是哲学”来作出解答时,正确的解答是回答“哲学有什么用”————“所答非所问”,却又是完全正确的回答。这样的回答用语法则谓之“哲”——这是为了对付学界百年来没能对付得了的“哲学”问题的权宜之计。不能这样来关照陷入迷局者,也便难于找到更合适的办法了。然而对于学研积累足够用的学者来讲,只要把“起源关系”与“议题关系”两个说法摆在一起,就已不必解析了——一目了然地表述清楚了。
  起源关系是由体系次分割系统构成的交系,两个次分割系统在学术上分属于两个议题。次分割系统关系转换成了章法结构关系,就构成了“结章成文”文法。这样起源关系便转化成了章法结构关系。
  我们说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当之处,但我们讲“语言的学法用法”是由文法结构法则结构起来的,却是绝大多数学者们会认为不当的——认为不当之处在于,认为不属于“哲学”————而事实上,“事物普遍联系”说法才是不涉及对“哲学”学说的研评题的。

公成共用 发表于 2020-10-1 04:14:50

“一元论学说”,必须是一个把人类的知识结构、人类的生活合作秩序结构、人类的思辨解说法应用结构、学说文本的文法结构高度统一起来的“万法归一”实用操控体系。人不可能操控宇宙,人操控人也是不符合“合作法则”的。所以全人类的文化学者们所能操控的,只能是“语言文化学术”。这是文化学者必须要“澄清守实”的“自身作为定位”。
  有了学界通过研评合作所整合周全的“语言文化学识传续”学法用法“总论学说”,并依据语言学法用法的公益无害、公正无欺、调和有功法则来整合成《法策运筹信用学说》文本,那么人类就会从信用“文化名人的思想”的乱学滥用“文法语言”的迷局泥潭中“趟”出来。从共同信用不可鉴证证明的“思想”,到共同信用“法策运筹信用学说”——实现“信用能力”的再一次发育突破。信用法策学说,就是信用“法”。信用“合作法”而屏蔽“统治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终极“致远”正确“取法法慧”。
  “一元论学说”首拟“起源”议题,是为了证明“起源关系”;而证明起源关系的用意,则在于“取法共和”。“取法之法”只通过研评合作来达成“实用言论学法用法正误共识”——这是语言文化学术研评议题下所不能超越的“主题”。这个不可超越的主题,却是有诸多网友认为“实用言论不是言论”或“有的问题用言论解说不清”的——这正是人类有史以来,还没有全面整合周全“语言文化学术研评法则总论学说”——《文法语言学学术研评法则总论学说》的事实。该议题由我首拟,却多年未出版著作的“守望”必要在于——人类文化智慧的每一次发育突破,都是对所有人的智力水平的全盘否定。这用宣讲“日心说”的布鲁诺被宗教教会施以火刑的举例来说明,是最洽当的。
  科学突破宗教——对于当前人类是还没有完成的学术研评任务。当前人类文化仍然是以宗教文化为主流的文化。虽然是有大量学者认同科学证谬了宗教“神创”起源的,但对于这一类学者的实用言论进行考查——其实用言论所应用成习的“说法”,仍然是以宗教言论为主的说法。什么“世界”、“社会”、“感恩”等,不一而足。
  人类学突破科学的“以人为本”思辨解说法应用,对于当前华语学界,仍处于“半盲区”的研评论域。“人本”话语系统中的“一切”都发源于“人类区别于其它动物的能力”——这个能力是读写研评能力。把人类作为一个朴素的生命体来研究考查,拟定所谓的“人性论”议题,是不可能达成论述周严无误的。这是因为“人性论”议题的论题拟定实用语言有问题。“人性论”是个谬题。正确的,能够论证揭示“人类区别于其它动物的知行能力来源的议题”必须是“语言文化”主题。
  所谓的“哲学”中的“迷局”是这样的——思辨解说能力还不周全时所拟定的议题,一定是个谬题——当精诚学研论证并证明的该“谬题”达不到“统观总揽”的“一元论”拟题高度时,就导出了一个宏观高度更高的议题——这也就是浅学者们常常谈到的“无限接近真理”——而其实所要证明的并不是“真理”——这是因为“理”真不“真”,并不是“有没有用”的“证据”——理能讲得“通”,才可能达成研评交流“共识”并进而再通过“依理约法”,将学研新成果纳入“语文法体”变通表述成“文法”——基于“文法”才可能发生“由正义言论构成的”法学学说——最终达成对“法策公约文本(共和法案)”的共同信用。个中的学术问题必须是一个“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的严谨“法言”体系。

公成共用 发表于 2020-10-1 04:38:51

|“一元论学说”拟题所遇到的首个问题,是“起源问题”。而对于"起源的论述"所采用的思辨解说法,却是“科学分析法”;所分析论证的是“起源关系”。当把起源关系论述清楚后,在对诸多论述结论进行归纳总结时,所采用的是“归纳”思辨解说法——即把“系统论”逐一“兼并”纳入到“一元体系”。当我们终于发现了“一元体系”必然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语言学法用法操持体系”时。才会愰然明白——原来我们所求证的“起源”,就是我们的拟题实用语言所表达的“用意”——是完全能够通过正义地学用“语言文字”并“结章成文”解说清楚的。
  所拟定的议题能“完全”论证解说清楚,就是正确议题;不能“完全”解说清楚,就是谬题。对于“体系论”,只有达到了“大而无外”的高度综合研究“总论高度”,所拟定的主题才是正确的。而对于体系中的“系统论”构建来讲,将其当成“体系论”来论证解析时,实际上所解析的只明“构成体系论”的一个章节。这也就是说,“系统论作为系统论”,是自洽无误的——但将其当成体系论来审查时,系统论只是“部分论”而不是“整体论”。
  这用我十几年以来不断申明“教育问题的层出不穷根由于谬用‘教育’一词误导了学研”一样。“整体论”思辨法应用,必须要达成“整体观”;而“整体观”思辨法的应用所求证的是“统观总述”用名。
  师与生共同“传续优学传统文化学识”,才是通过“师生合作”必须要共同做好的事情。分述“教与学”的言论是“科研用语”、“分析用语”,并不符合“一元论学说(哲学)”实用言论的“一统无外”统观总述要求。
  所以说,不论是两千年以来的“道教”研评实用言论,还是百年以来的“哲学”研评用语,全都是把“系统论误当成体系论”来研评的——研评高度不够,达不到“一体统观”、“一元统揽”、“一言蔽之”研评高度的——不涉法策“浅学言论”。对于一元论学说的拟题“初心”来讲,首拟“起源”议题的论述用意,是为了证明“理(起源关系)”,而通过对“起源关系论述”的论述用意,则在于导出“依理约法”主题。这也就是说,“一元论学说”,从其立论之初,就是试图求证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学说。所以一元论学说的终端论述成果所达到了“一言蔽之”终端研究成果,就是对“法”字学法用法的“论定”————一切都是法,法上有法,法法相因——“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无“法”,就没有“法(玄)门”。
  这相我们的思辨解说法应用,不就能够与先秦经典著作达成接洽一致了吗?
  “整体观”思辨解说法观于成全之处在于,“半路插入”,千年儒学、千年道教、百年哲学,思辨解说法应用皆属于“半路插入”——没吸找到源头。源头不明之下,那么对演变过程的审查必然全面有误。

公成共用 发表于 2020-10-1 04:59:26

这也就是说,除去先秦经典著作以外,在两千年以来的语言文化史中,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皆没有发生过“一元论学说”。这是由人类进入帝国时代后,帝国必然张扬“统治法”而屏蔽“合作法”所先定的。“统治法”是主导人类文明倒退的法,“合作法”才是主导人类文明调和致远的唯一正确取法法则。以“合”为法,以“和”为功——这便是所谓的“哲学”的信用功能。一字之差,全盘谬误!

fjcl1968 发表于 2020-10-1 05: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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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不敢辞 发表于 2020-10-1 06:26:53

公成先生延安静心行必定收益良多,我这些杂乱思绪谅不致有碍雅兴。
  21楼勉力引入“现象”,这对于语言的“公共性”讨论具有根本性作用——
  人际间的一致性,或者说,人际间的“客观性”,莫不根植于人类精神系统所可能直接领会到的“现象”;
  如果在撇除任何形而上学偏见的前提下,我们甚至可以确认一种“现象的客观性”,或是说,“现象”就是通常所说的“事实”;
  这种“客观性”只是强调现象对于人类个体而言的确定性和一致性,我们往往只能诉诸现象来裁定各自判断是否适当;
  而任何不能被最终诉诸现象的言说,都只能被看作是无意义的语言空转。
  “现象”也包括人类精神活动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事实”;
  人类精神系统的机能是建立在人类机体这个复杂组织之上的,“感官”只是这个复杂组织系统的一部分;
  由于语言对于人的塑造关系,我们甚至要承认人类语言也作为一个重要系统参与了人类精神系统的建构。
  公成先生在22楼说:
  我们研究“阳明”问题,是必须要“负阴”思考的,但却不应“守阴蔽阳”地来解说。因为守阴蔽阳的解说法,其实用言论就“跑题”了。“阴”在的前因,引发了“阳明”后果。其前因也是可以解说的,但对前因的解说言论,却不能将其当成“议题主述语言”来学用。
  我很赞赏公成先生在这里对于阴阳概念的运用,甚至同意公成先生对于“守阴蔽阳”的批评;
  好在“现象”的引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解公成先生的担忧;
  因为强调现象就是意在拒斥“阴”(形而上学),依据“阳”,即现象-事实。
  不过,现象-事实虽然属于“阳明”之物,但却并非那么显而易见;
  或者说,正因为其过于显而易见,以至于被人们视而不见。
  我们的语言和观念被各种偏见和幻相所污染,而这些遮蔽之物却总是以求真为己任;
  就此而言,我赞成公成先生对流俗语言学的批判。

天命不敢辞 发表于 2020-10-1 07:14:29

不过,对于“阴”或“黑”的讨论也并非必定构成对“阳”或“白”的遮蔽;
  甚至一种治疗性的哲学,其目标就是揭蔽。
  另外,传统形而上学虽然迷离于语言幻相,但仍然具有重要的思想史价值;
  其重要性就在于,人类只有通过形而上学思维而后的形而上学批判,才能够真正意识到人类思维可能遭遇的泥潭。

天命不敢辞 发表于 2020-10-1 08:30:45

耽搁了几天。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确认语言的公共性终究是来源于现象-领会的(主体间的)客观性;
  当需要慎重地考察语言时,我们必须诉诸现象,也就是回到事实本身;
  只有当语言(亦即语词的某个用法、某个陈述、某个命题、某个理论等等),最终能够获得现象-事实的支撑,我们才能够就其达成共识;
  这也正是近现代科学知识得以迅速扩展的主要原因。
  相反,如果语言不能被最终诉诸现象,我们也就不能为其公共性提供真正可靠的依据;
  此时我们不仅无法达成一致,甚至可以说,这样的语言根本上就是缺乏意义的;
  没有现象做根基的语言,就不过是语言本身的表层勾连,一种语言的空转;
  而人类思维一旦被发动起来,就很容易撇开语言的根基,借助表面语法虚浮运行。
  传统哲学就是这种语言空转的范例;
  这种思想方式,因为无法在现象-事实的基础上获得主体间的公认、共识,就只能在不同的可能性之间纠缠而无法真正获得突破;
  这正是二千年西方哲学史所证实了的。
  因而当我们需要考察语言的公共性时,就不妨追究其现象根基;
  如果缺失现象根基,那么其公共性就是无法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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