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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甲骨文中的文明密码,堪称“数学公式”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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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3 16: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天弓
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湖北省书协副主席
隐藏在殷商甲骨文中的完全数六·函数合三的数学公式■张天弓

【内容提要】
《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六)》是从夏朝时的神话传说后羿射日的数理运算,探索殷商甲骨文的百字中完全数六的一、二、合三、六的运算公式。其核心就在拇指即中指“勾”弓弦,但是《说文》中的“句”成为殷商甲骨文中的一个死结。本文考释“勾”被误释为“句”,考释射中一日之字“弓日”,二字对应。同时分析拇、厷、弘、引、射、發、弦、弓的字形,全部涉及数理,可以构成五个等值的后羿射日成为函数合三的运算公式。在此基础上,又构成了完全数六·函数合三的运算公式。
【关键词】

(弓日)、勾、拇、射、后羿射日、函数运算公式

上图:射中一日——“射”字下图:射中一日——“发”字
《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六)》释“日”系列字,提出了二个设想:一是完全数六的运算公式,二是夏朝时的神话传说后羿射日的数理运算,并作了初步的论证与运算。这是“日”与“射”的两个序列,企望通过“数理”、“数理运算”,把殷商甲骨文与关于夏朝的文献,以及考古出土的新石器时期的相关资料串连起来。其核心就是拇指即中指之“勾”,牵连“日”与“射”。诸多读者关注殷商甲骨文中的完全数六的“数学公式”,肯定有识者心存疑问,殷商甲骨文中有“勾”字吗?
“勾”的数理就是合三,第一,必须是拇指,第二,拇指必须是中指。完全数六为什么成为函数?现在应该简略介绍一下数理逻辑和分析哲学的奠基人〔德〕弗雷格(1848年—1925年)的一个函数的形式

。这种形式就是所谓的函数,其要义是:(1)给定一个主目(argument),即存在一个相应的函数;主目是1时,那个函数值是3,以此类推。(2)函数本身是不确定的,它不表示哪个数,仅表示一种关系,它使主目与函数值联系起来;(3)把这种区别,用于语言的逻辑分析,例如“()是位哲学家”这种完整的句子,这类可能的函数值仅仅是“真”或“假”,这类函数就叫做真值函数。单称判断的主词、如“苏格拉底”,一般是真值函数的主目,而全称判断的主词、如“任何人”,不能成为主目。【1】
看到弗雷格这种主目1与函数值3的相应关系,可以类推,就会联想起孔子的名言“举一反三”。我们教师在课堂上经常启发学生“举一反三”,这就有一点“主目”与“函数值”相应的意思,当然这个三是泛指多,这不是孔子的原意。而“勾”数理合三就相当于这个“主目”与“函数值”对应关系,所以“合三”被放置在“百”(

)字中间而成为完全数六的运算公式(见附图)。关于弗雷格的这个函数形式与中国古代的数理逻辑的异同,这里暂不讨论。可以提示的是,主目是单称判断而不是全称判断。这种基于语音的“名”之一维的抽象思维,是讲的抽象性的概念“主目”、“函数值”、“单称判断”,这与中国古代基于象形字的抽象思维是有本质的差异。我们在考古出土的郭店楚简《大一生水》篇中清楚的看到的“字·名·实”三维的哲学思维,简单地说,就是“道其字”,道其字中托其名.当然,字是原始的字形,活化石,未经后人改动的。【2】
我们的甲骨文工具书,受许慎《说文解字》部首字“句”字的制约,没有“勾”字头,只有“句”字头,多误以为“勾”是“句”的俗写,这就成为殷商甲骨文释文中的一个“死结”。
“句”字并不冷僻,就是语句之“句”。西汉兴盛章句之学,许慎当然受其影响。《说文》没有“勾”字,只有“句”字,并且是“句”部首字是“上篆下隶”对应,做成了这个“死结”。不过,释“句”(

)所谓“从口,



)声”,又隐藏着解开这个“死结”的奥秘。我们一查寻殷商甲骨文,遇到了非常棘手的难题:一是没有“手”字,只有左手、右手之形体;都是三指,这三指哪是拇指呢?殷商甲骨文“笔”(

,《合集》22065,午组)字,可以猜测三指执笔法,知道哪是中指,但不知道拇指。许慎所谓“拇指”即中指,怎么证明殷人的拇指就是中指呢?怎么证明后羿“射日”是用拇指(中指)勾弓弦呢?这个拇指即中指之“勾”,成为后羿射日的数理运算的一个关键;否则,这个数理运算就会坍塌。
笔者有个简单想法,既然是远古的神话传说,那就一定会“传说”,“传说”到殷商就会在270年间的殷墟甲骨文中留下痕迹。果然,我们看到了第一期中有“射日”之形“

”(《合集》13934正,宾组)。【3】“日”就在勾弓弦发射的那个位置,而且是发射后的位置,书法精美。这是一小块卜辞残片上仅存的字例,唯一可见的一例,堪称绝品。我们完全想象不到,射日可以这样造字。“

”可以与一日、二日(旦)、三日(白)、十日串通起来了。依据王国维“二重证据法”,这可以证明远古神话传说十日与后羿射日的存在,还可以证明《殷商史》所谓商人乃用十干支的次序而以日为先公之名号,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证明夏朝时的神话传说十日与后羿射日是数理逻辑的源头。道理很简单,远古神话先有一个太阳到十个太阳,然后才有射一日到射九日。我们都在说,中国古代数学发明了“十进位制”计数法,对于人类文明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实际上“十进位制”就是从这十个太阳的远古神话开始的。古希腊哲学家认为,人类绝大多数的人是双手十个手指,这是“十进位制”的根源,这是正确的。不过,为什么“十进位制”产生于古代中国?古代中国还有神话的十个太阳,十个手指与十个太阳交互作用,也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而且,远古神话还有射九日,射九日的核心就是始于“射中一日”,“射中一日”要用钩弦数理合三。不仅如此,十个太阳与十二个月亮的有序交合,形成了殷商甲骨文中的《六十干支表》,并且铭刻在“士”字之中。殷商甲骨文“士”字可以分解出三个数,即“十”、“二”、“十二”。
“士”人用手指运算,一只手五指,拇指为将指,是大一,同时又是五指之一,所以可以运算五,也可以运算六,两只手就可以运算五、十与六、十二。当然,一只手的正手与反手也可以运算。这就是“士”人运算“士”字,运算主体与运算公式合体。这个“士”字,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早最奇特的数学公式。其核心就在于拇指一是中指三。
殷商甲骨文有“

”字,就应该有“

”,关键是要与拇指接起来。“拇”字,有二形体,即从右手省、指事点(

,《合集》)16934,宾组),从左手省、指事点(

,《合集》26899),左手的“拇”少于右手的“拇”,这是利右手的一种反映。此“

”拇字是合体象形,不是形声字,象拇指勾弓弦,读“母”。为什么许慎所谓的“将指”是读“母”?这应该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孓遗。这个“拇”,意思是“拇指勾弓弦”,不仅仅是象拇指之形,意思有完整的“主谓关系”,如同前面说过的“单称判断”,但是它只能读一个音节的“拇”,这就是字与名的“非对称原则”。这不是说,殷人没有全称判断,肯定有“人”、“手”、“指”这样的名词(名),但象形性的字却无法直接表示这种牵连语音的名词(名)。只能看见“左手”或“右手”之形体,只可称呼单音节“手”,不可称读双音节。读“士”这个声音,与看“士”这个字形,有天壤之别。我们的现代语言学、文字学研究的“词与字”的悖论.【4】就深藏于殷商甲骨文“士”这一类的字中。既使是现代楷书简体字的“手”字,看到的还是右手,不是共相的“手”。
明确“非对称原则”,就可理解字形的一点一画的特殊意义。“拇”字形体的作为拇指的这一点,还看不出是手之五指中的哪一指,也就是说,要从拇指看出中指。这需要看“勾”字。
殷商甲骨文“勹”有二形体,即右向“

”(《合集》14294,宾组)、左向“

”(《合集》14295,??宾间),象人形伸手向下,有朝里弯曲而包揽之意。这与手指“勾”无关。《说文》用“



)声”区隔了“句”与“勹”的关联,是非常睿智的,因为“



)”声近似“勾声”。
《说文》释“

”(

):“相纠缭也。一曰瓜瓠结

起,象形。”释“纠”:“绳三合也。从纟、

。”段注:“纟部'纶’下曰:纠青丝绳也,凡交合之谓之纠。引伸为纠合诸矦之纠,又为纠责之纠。'

亦’二字今补。”【5】清注意,许慎释“句”用“

”撇开“勹”准确,但释“

”为“象形”则误,段注用会意字“

”来纠正许慎的象形,同时又用“亦声”来保留其“

声”,也是非常睿智的。段玉裁对亦声字特有研究。
殷商甲骨文“句”(

,《殷虚书契前编》8.4.8)字,显然不是《说文》所谓的“曲也”。殷商甲骨文“曲”(

,《合集》1022〈甲〉),是象曲尺之形,二把曲尺与一口之合怎么会意?
有学人从《说文》之纠缠绳衍生出“两根绳子纠在方钉'口’上”,那么“口”成为方钉之象形。笔者早岁下乡当知青时做过木工,在没有老虎钳的情况下,先敲动板上钉,再用麻绳拔钉,只用一根绳子缠住钉头,两手纠住一根绳的两头同时用猛力,两根绳子何用?
又有学人从纠缠绳衍生出渔猎时代的钩鱼。这种思路有点道理,远古渔猎确实要钩鱼。“

”之“口”成为鱼口,二弯形也象鱼钩之形,【6】但是鱼钩要“合三”则遇到难题,不可能有两个钩同时进鱼口,不进鱼口又不能称“合”,鱼钩不是“合”。


”就是“勾”字的本形,口为

,勾左右二弓弦,俗语说左右开弓。殷商甲骨文有待考字,“

”(《合集》33692,历组)、“

”(《合集》33693,历组),象

两旁的弓之直弦绳。“

”为已

,“

”为待

。《合集》33692卜辞残片:“辛亥,贞壬子又多勾(

)岁”。【7】“多”为重月,重月(多)“勾岁”亦通。所以,殷商甲骨文中没有“句”字,只有“勾”字。
拇指勾弦“

”、“

”之“

”意,与“勾”(

)、(

)之“

”形可以互证,均为“合三”,所以拇指一为中指三。另有“厷”、“弘”、“引”、“射”、“弦”、“发”等字为证。
殷商甲骨文“厷”字有左手、右手二形,左手厷“

”(《京都》447〈甲〉)、右手厷“

”(《乙》7488〈甲〉)其手上“口”为指事符号“

”,何为“

”?拇指为中指则数理一,三,近似于“主目1与函数值3”。指事符号“

”又是声符。
《说文》释“厷”:“臂上也,从又、从古文:

,古文厷,象形。”段注:“臂,手上也。古假弓为厷。二字古音同也。传《易》者江东馯臂子弓,馯姓、臂名、子弓字。名臂,故字厷。”【8】
《说文》释“弘”:“弓声也。从弓、厶声。厶,古文肱字。”段注:“弓声之义引申为他声。经传多叚此篆为宏大字。宏者屋深。故尔雅曰。宏、大也。”【9】(《说文解字注》第641页)许、段未曾见过甲骨文,解说“厷”、“弘”二字比较繁复,又牵连“句”字,这里作简略的梳理:
(1)许慎以“厷”为臂上之象形,又以弘之“

”为声,本于“肱”,全是牵连人之体,因为“句”隔绝了“勾”。看殷商甲骨文可知,“厷”、“弘”二字同义,其“

”既象勾弦之形,又象勾弦之弦绳发声“

”。《说文》无“

”字,宋本《玉篇》残卷中“

”为“胡觥切”,即段注所谓大之“宏”。因为是勾弓弦而松勾“

”后弦绳的“吰”声,弘、厷之“

”才是象声“

”。(2)段注以为“

”读“宏”,非本于人之体,而是假借于“弓”,比许说合理,但“

”不是假于弓,恰好相反,“弓”是假于象声“(

)”。
殷商甲骨文“弘”字有三类形体:一类在弓弦外下“

”(《合集》3083正,宾组”)、“

”(《合集》7594,宾组”);一类在弓弦中“

,《合集》938反,宾组”、“

”(《合集》4771,宾组”:“

”(《合集》35347,宾组);一类无弦“

”(《合集》35673,黄组)、每一类都有向左、向右。综合看,这些形体基本属于第一期,此从弓之“

”位置不固定,不太像象形,更似象声,象“

”之声,于是有两类“

”挨在弓弦的内外,一类更远,在弓弦之下。比较“弘”(

)、(

)与“厷”(

)、(

),可以看出二字可以互证。因为“弘”之“从弓、

声”在先,“厷”字才从手、

声;“弘”为会意兼形声。“

”与手为合体,省略了“弓”。据此,可知“

”假借为“弓”,即许说之“弓声”,不是本于“肱”。


”之象声,不是拇指勾弓弦有声,而是满弓“

”弦后松“

”之弦绳“

”。具体说,一种是勾弦试弓,一种是勾弦射弓,都是松“

”后弦绳“

”。这不是“

”单独象声,实际上是“

”与弓弦合起来而由弦线“吰”。不过,文字成形为静态,分析静态只能说“

”象声。那么,“

”为什么又读“勾”?这需要看“

?□(

)。前面说过,殷商甲骨文□?

”(

)字是二绳之合为□

□,就是合三,即会意字,段注认为□纠□是亦声。□

□读□纠□,近似□勾□。因为勾弓之弦绳而读□勾□,后来才把弦绳读□

□。总之,“

”读“

”是象弦绳之声,读“纠”为假声,假于“勾”之声。□?

”(

)的初文即是纠结弓之弦绳,不是一般的二绳。
殷商甲骨文“弦”(

,《合集》2514)”字,今学人的解释多受《说文》影响,【10】但《说文》的说解过于简略。释“弦”:“弓弦也。从弓,象丝轸之形。”怎样理解“象丝轸之形”?段注:弓弦以丝为之,而张于弓,“象古文丝而系于轸。轸者系弦之处”。这对于许说的解释应该是准确的,但段注又引《方言》“轸,戾也”,这又成为假借“轸(戾)”说“玄”。【11】徐锴注:“轸,重也。形先切。”(徐锴《说文系传通释》第二十四)这意思是借“轸”说弓之“系弦之处”,弦是指弓弦之弦绳,不可读“戾”。甲骨文“弦”(

)字,未见“弓”,只见张弓之弦绳,又与象丝“玄”之交为合体,成为独体字,弦绳与丝“玄”之交为“轸”,即借“轸”之形非借其声。这不是形声字,独体中“玄”形,既象形又象声,因为“玄”转而发出的“旋”声。《说文》释“引”:“开弓也。从弓、丨。”段注:“'开’下曰张也。是门可曰张。弓可曰开。相为转注也。施弦于弓曰张。钩弦使满、以竟矢之长亦曰张。是谓之引。凡延长之称、开导之偁皆引申于此。《小雅·楚茨》、《大雅·召旻》毛传皆曰,引、长也。此引而上行之丨也,为会意。丨亦象矢形。”【12】许慎过于简略,不及“丨”,段注多线索解说,力图精细,将“丨”坐实为象矢形。这对今学人解释甲金文“引”影响深远,未见一说是指拇指。【13】
殷商甲骨文“引”(

,《合集》合集16349),是引而不发,弓形上一长点,应为拇指之象形,不是矢。“射”(

,《合集》698正)字为弓上矢,即象矢上弓弦之形,可以清楚的看到弦绳上的小“口”,就是三指中的拇指即中指“

”,上下是食指与无名指。“射”是引而不发的开弓或张弓,即弓上矢并拇指“

”。“引”(

)字则是拇指之形与弓弦合体,表示引而不发,没有弦绳就没有“发”。“

”演变为小篆“射”的从身、从寸,古今形体之关系就完全断裂了。殷商甲骨文“发”字的形体较为多样,基本形体是拇指离开弓之弦绳,如“

”(《合集》593.宾组),还有矢出弓处的左手上拇指松弦之形“

”(《合集》4840,宾组),二手执弓而一右手松弦绳之形“

”(《合集》36416,无名组),右手执矢而拇指松弦绳之形“

”(《合集》10450,宾组),最有意思的是左手拇指即中指勾矢松弦绳之形“

”。
殷商甲骨文“弓”字,有无弦(

,《合集》22349)、有弦(

685正,典宾)之左开、右开之二形体,象形、弓声,弓声是假勾弓弦之松勾之弦绳“

”声。《说文》释“弓”:“以近穷远。象形。古者挥作弓。”段注:挥作弓,当出《世本·作篇》:“挥,黄帝臣”。【14】《说文》释“弘”为“弓声”,见上文释“弘”。“挥”作弓,与后羿射日的神话传说大体是同时期的。最为凸显的是,殷商甲骨文中的“弓”形,都是当时最为先进的复合弓。总之,以上字形分析很纠结,没有“字·名·实”的三维,无法分析。不作这种分析,“句”字遗留的“死结”就解不开。现在,可以把这系列字作个射一日的相关形体排序如下,略作释文:
(1)“拇”(

)字,合体象形,象拇指勾弓之弦绳之形,弦绳省,读“拇”。(数理六)。
(2)“勾”(

)、(

)字,会意兼形声,前一形体表示已“

”,后一形体表示待“

”,“

”之左、右是象弦绳之形,弓省。“

”为拇指即中指勾弦绳,象形又象声。(数理三)。
(3)“厷”(

)字,合体象形,象手三指之中指即拇指勾(

)弓之弦绳之形,弓弦形省;又象手三指之中指即拇指勾(

)弓之弦绳“

”之声。(数理三)
(4)“弘”(





)字,从弓、从

,会意兼形声。其“

”为象拇指勾弓之弦绳之形,“

”为弦绳形省;又象拇指勾弓之弦绳而松勾后弦绳“

”之声(数理三)。
(5)“弦”(

)字,合体象形、“玄”亦声。左形象张弓之弦绳之形,右形象丝“玄”之形,二形之交借之弓“轸”为合体。丝“玄”之形亦声,“玄”声假“玄”之旋转之“旋”声,“旋”声为象声。(数理六)
(6)“引”(

)字,合体象形,象张弓之引而不发之形,表示欲射之箭(矢)飞延长之意;弓弦上一斜横象拇指即中指勾弦绳之形,弦绳省,表示未发之意。(数理三)。
(7)“射”(

)字,合体象形,象箭(矢)上弓弦,简尾手之三指中的拇指即中指“

”(勾)弦绳引而未发之形,手之中指、食指、无名指而手省。表示欲箭飞远中之意。(数理九)
(8)“

”□(

)字,从左绳、右绳,纠结左右二绳为弓弦之弦绳之会意,会意兼形声。形为象勾“

”(勾)弓之弦绳之形,“

”(勾)之形省。声为假“

”之声,读“

”□;“

”声为象声。
(9)发(

)字,象射“

”之弓弦上箭(矢),弦、箭省;象一手食指、中指、无名指三指中的拇指即中指

(勾)弦绳,弦绳省,表示松

(勾)而脱离弦绳;合体象形,表示射之弓弦上箭已发之意。象形兼象声,象“发”之声。發是已射,射十待射,与勾之二形的已

、待勾匹配。(数理九)
(10)“弓”(

)字,象形,弓声,假勾弓弦之松勾后弦绳“吰”声。(数理三)
(11)“

”字,从发(

)射(

)、从箭(矢)中日,发、射、箭(矢)中省;会意字。发、射意欲中日,即象手之三指(食指、中指、无名)中的拇指即中指之松

(勾)而箭飞中日,手、箭飞中省。(数理九,或九、三、一)。
(12)“句”字,殷商甲骨文未见,是“勾”字经西周经文“勾”或“句”异变为小篆“句”,战国早期《越王句践剑》之“句”(

)读“勾”。为什么“勾”异声为“句(近曲声)”?笔者猜测,弓弦之弦绳有“吰”声,拇指有“母”声,拇指即中指勾弦有“勾”声,弓之弦有“玄”声,弓弦之弓有“弓”声,引有延长之“引”声,发有发射之“发”声,发射上箭(矢)之飞箭应该有“嘘”声,“嘘”近似“句”。所以松“勾”即开始“句”声。现在作射日中之字形示意图:


射一日之数理运算有两个序列,明数序列与隐数序列:
(1)十日之射中“一日”,至射中九而止,即极数、数集十之减一,至减九而止。(


(2)拇指即中指勾弓弦发射箭(矢)而箭飞中日,至箭飞中一日而止。
     射中一日至射中九日而止,必须用一,九,必须以拇指即中指“勾”为前提,其数理运算的形式化,可以有五个等数值的运算公式:
后羿射日之数理运算公式(注:以下五个公式等值)
a.

射中一日,发(

)九,b.

射中一日,射(

)九,c.

射中一日,勾(

)三、厷(

)三,拇(

)三d.

射中一日,弓(

)三,弘(

)六,e.

射中一日,弦(

)六,引(

)三
这样,可以见到完全数六作为函数合三的数理运算,从“發”、“射”、“射中一日”,再到“白为百”,再到“百”,“

”贯通其始终,逻辑严密,也是运算公式,见下图:
完全数六·函数合三的运算公式

这是全部依据殷商甲骨文中的字形,作数理运算五种等值的公式。射中一日之形体,是殷商甲骨文中有十日、一日、二日之形体,所以射中一日可以延续。射九日而止,这是明数序列。“射”之隐数序列有一、三、六、九。最有趣的是等值公式五,暗合五指可以运算六,也可以运算五,而且是同一支手,这就决定了拇指即中指之勾,十太阳与十二个月亮之合体,二者完全对应。应该说明一下,这些字的数理确认,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如“拇”字应该为六,但基于长久的历史惯例,还是定为三;象“弓”字的有弦与无弦二类形体,应该有数理三与数理二之别,不可一概而论,这些问题还需要继续探究。然而令人惊奇的是,發、射的二九乘法运算,就可能成为清华楚简《算表》、《里耶秦简九九表》、《张家界汉简九九表》等古代乘法表的源头。尤其是我们已经看到比较精确的“射”、“發”的数理,可以与射中一日的数理完全对对应(见附图)。这实际上就意味着殷商甲骨文中的“日”字诸形中的“

”,就是数学史上最早的“0”。这比上篇看到的完全数六的运算公式更为神奇。
总而言之,这里我们见到两个字形,一个是“射中一日”,一个是“拇”之勾,合起来就构成了数理运算的核心支点,可以撬动起殷商甲骨文数理的研究,还可以产生诸多“运算公式”,包括数学的“十进位値”的真相。
这就是科学家墨子的“数理逻辑”第三阶运算的的真值判断的函数值的根源,具体说,作为每射一日的拇指即中指的数理一,三成为墨子的第三阶数理运算的真值判断的函数值。科学家墨子也是“士”,他履行了“士”的天职,完成了“士”之数理公式的运算,创造性完成了集合函数的公理化,赋予“士”之主体与“士”之运算公式以全新的内涵。
此时,这两个字形至少可以证明,十日与后羿射日不是简单的加减法的一则计算,背后隐藏着一个十分有趣的数理运算。这不是我们主观的想象,更不是牵强比附西方的数理逻辑,而是真实的书契在殷墟的甲骨之中。
注释:
(1)朱新民《现代西方哲学逻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页。
(2)张天弓《“书道”考——郭店楚简〈大一生水〉篇中的书道哲学》,载于《中国书法报》2020年7月21日。
(3)陈年福主编《殷商甲骨文摹释全编》第三卷释为“日乃”合体,卜辞为:“贞乎取'日乃’任   二告”。线装书局2010年版,第1306页;刘钊等编《新甲骨文编》收入“附录”,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945页。
(4)张天弓《文字'形体’考》,《长江文艺评论》2020年第1期。
(5)〔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经韵楼藏版,1981年版,第88页。
(6)李玲璞主编《古文字诂林》第二册,《说“句”》(载《中山大学学报》1983年第四期),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78—678页。
(7)《殷虚甲骨文摹释合编》第六卷释为“公”,而“多公岁”无解,且二竖直非为“八”分。第3006页。刘钊《新甲骨文编》列为“附录”。
(8)(9)(11)《说文解字注》第115页、第641页、第642页。
(10)李圃主编《古文字诂林》第九册,2004年版,第1110—1111页。
(12)《说文解字注》引,第641—642页。按:段注“'开’下曰张也,”是引《说文》释“开,张也”。而许说“开弓即张弓”。
(13)《古文字诂林》,第1060—1070页。
(14)《说文解字注》第639页。 (2020月11月20日于武昌)
《张天弓书法讲堂〈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目录1.《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一)》释“士”;
2.《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二)》释“六”、“内”、“入”、“

”、“合”、“室”;
3.《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三)》释《六十干支表》;
4.《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四)》释“牛”、“分”、“八”、“物”、“勿”、“回”、“牵”;
5.《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五)》释“一”、“十”、“五”、“爻”、“癸”、“甲”;
6.《殷商甲骨文中的数理(六)》释“日”、“旦”、“昔”、“白”、“六百”、“百”。
7.隐藏在殷商甲骨文中的完全数六·函数合三的数学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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