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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说《道德经》·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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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0 09: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说《道德经》·第十三章
  (原文)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解文:人的得宠和受辱,会引起很大的情绪波动。遇到大灾或生大病时,会害怕,担心自己没命。这是基本人性。什么叫做宠辱若惊?宠,是处于上位的人对处于下位的人而言的,换句话说,就是你珍惜、尊重、爱戴的人对你好才叫宠,他们宠你,你会开心,辱你,你会不开心,宠辱若惊就是指这种关系的人之间的情绪影响。什么叫做贵大患若身?就是重视大灾像重视生命一样。我之所以有大灾,是因为我有身体呀;如果我没有身体,还会有什么灾?概而言之,你珍视的人对你的宠辱会影响你的情绪,遇到大灾会使你害怕。每个人都是这样,圣人也是人,也有这样的天性,但常人的这个天性出于个体生存的需要,圣人与常人不同的地方,是他们另有一个目的,就是用这些天性来服务于群体治理,不是为自己的生存服务。怀有这种格局和境界的人,才有资格来治理天下。)
  (张说)《道德经》在文字上具有跳跃性,如果不把内在含义连贯起来,是很难正确理解的,所以我在译文中根据我的理解补充了一些话,索性称之为“解文”。注家们基本没读懂本章,比如陈鼓应对最后一句的翻译是:“所以能够以贵身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以爱身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用爱惜身体的态度去爱天下,这样的人其实是没有的。爱惜自己身体的人通常是不会以同样态度去爱其他东西的。老子的“为天下”其实是指爱民的治国者,而这些人往往不“贵身”,把自身置之度外,比如海瑞、焦裕禄等。爱惜身体,意味着不肯过分消耗精力,而治国却是最耗费精力的。一个人怎么能做到既把国家治理得很好,又把自己的身体调理得杠杠的呢?如果陈鼓应的意思只是指“忘我地治理天下”,那么老子前面说的那些话就是多余的。南怀瑾的《老子他说》也是如此,对“宠辱若惊”举了许多不必要的例子,但对本章重点“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却不做解释。
  本章开头说了两件看似不相干的事:1,宠辱若惊;2,贵大患若身。前者是指得到心仪之人的褒奖会很开心,受到冷落或指责,会很沮丧(宠辱若惊)。后者是指一个人遇大灾(包括生大病)会担心没命(贵大患若身)。——这两件事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情绪极受影响。老子为“宠辱若惊”下了个限定,即“宠为下”,就是说,处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宠辱,才会产生“若惊”效果。所谓“上位者”,就是你尊崇、爱戴、欣赏、喜欢的人,比如上级,情人,朋友,老师等等,他们对你的宠辱才会影响你的情绪。如果对你褒贬的人是你根本不放在眼里的,你会一笑了之,转身就忘了。这个限定很重要,下文再说。老子对“贵大患若身”不加限定,而是直接用归谬法来说明其普适性:人之所以会害怕灾难,是因为活着,如果没有身体(死了),那就不知道害怕啦(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意思很清楚:宠辱若惊的条件是,你看重的人对你褒贬,才会引起你情绪波动;贵大患若身的条件是,你是活人,就会害怕有大患!反过来说,只要你有珍视的人,就免不了会“宠辱若惊”;只要你活着,就免不了“贵大患若身”。人皆如此。——这样的解读才符合生活实际。
  “宠辱若惊”与“贵大患若身”是正常人性,但许多注家说老子认为它们是需要克服的弱点,希望人们做到宠辱不惊,遇大患坦然自若。这实在是一厢情愿的书生愚见,完全脱离生活常识。睿智的老子怎么可能要求人们去做根本做不到的事情呢?老子说“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明明是在逻辑上的归谬法(从一种说法引申出荒谬的结论,以证明其错),但南怀瑾的解释是:练气功练到感觉不到有身体的存在,那就什么病都不会有。南老还真以为《道德经》是气功专著呢。
  老子指出这些人性之常,不是为了褒贬,而是为引出本章的重要结论——“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这才是本章重点。
  如何理解“贵以身为天下”的含义呢?如果照陈鼓应的理解,“以”字就是赘词,只需要“贵身为天下”即可。我的理解是:“贵”是及物动词,意思是“重视”,“以身为天下”意思是“用自己健康的身体来治理天下”,是“贵”的宾语。“用身体治理天下”似乎是废话,但根据上文,就能揣摩出老子的思路是这样的:贵大患若身,我有身体,所以我贵大患,为了什么呢?不就是为了过得舒服些吗?但有些人看重的不是身体,而是“看重以自己的身体为天下服务”(贵以身为天下),这样的人才可以让他们来治理国家。——这样,老子就把圣人与常人的不同的境界和目的区分开来了。
  很显然,本章是要说明治国者的本质条件。但为何不指出满腹经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才可以来治理天下呢?老子这样说,是为了突出“群体利益至上”才是治国者的本质条件(爱以身为天下),而满腹经纶、才高八斗虽然也是治国者的条件,但不是最重要的条件,所以不谈。
  这样的人就是老子所说的圣人。
  第十一章谈到系统观的时候说过,整体问题观与局部问题观反映了两种不同的境界,整体观着眼于系统平衡,能看清局部问题的实质,而局部观只注重自己和局部利益,不考虑整体,其行为有时会妨碍整体的利益。本章也是从境界角度来指出治国者必须具有的条件。从整体观的角度看问题,就明白“宠为下”的限定是十分重要的,涉及到人的格局与境界的整体与局部的区别,可惜许多注家只是一笔带过。老子指出,人人都会“宠辱若惊”,但都只对自己看重的人施加的宠辱才“若惊”。这个限定就把人的格局和境界区分开来了。有个朋友对我说,前几年他对高中同学聚会特别来劲,可是后来不知怎么渐渐没兴趣了,今年索性不想去了。我说多半是你的境界提高了,同学之间的话语已经引不起你的兴趣。可见,宠辱若惊虽然是基本人性,但人的格局和境界不同,导致“若惊”的对象就不同。鲁迅《狂人日记》中写道:“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狂人的境界是错乱的,所以狗看他两眼,他就“若惊”了。常人看重的是自己的利益,所以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人(比如领导、情人、朋友、亲人等)特别重视,这些人的宠辱态度会使他们时而如升云端,时而如坠深渊。而圣人看重的是群体利益,所以圣人的情绪只会受到群体命运的影响。林则徐的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只要对国家有利,即使牺牲自己生命也心甘情愿,绝不会因为自己可能受到祸害而躲开),可说是对老子这一思想的注解。圣人与常人在人性上是一致的,但价值立足点不同,圣人的立足点放在群体上,这是人类社会形成后出现的最重大的伦理命题。这个命题可以说是社会道德的核心所在。
  王安石就是“贵以身为天下”的群益利益至上者,所以他在变法时能不惧流言蜚语,不惧谩骂攻击,发出“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的豪言。但他在下台后,到民间看到百姓受变法拖累,过着困苦生活,都在责骂他,他才开始沮丧、自省。再如彭德怀,大跃进时期农民的凄惨生活大大触动了他的情绪,写下诗句:“谷撒地,禾叶枯,青壮炼铁去,收禾童与姑。来年日子怎么过,我为人民鼓与呼。”他在庐山会议上为人民利益拍案而起,不怕身陷囹圄,说明他具有群体利益的格局和境界,是老子所说的“贵以身为天下”的人。可见,格局不同,境界不同,触动情绪的因素就不同。
  本章主要指出国家治理者必须具有整体问题观,即必须是群体利益至上者,用现在的话说,必须是真正的公仆。《道德经》各章表面上好像是“东一榔头西一棒”,相互没有关联,其实内在思想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深入思考,举一反三,找出老子思想的主线,才能真正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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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0 11: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章确实很难理解,各种解读令人费解。感谢贴主提供一种新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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