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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说《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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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0 09: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说《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解文:真实的话不一定好听,好听的话不一定真实。善良的人说话不一定头头是道,说话头头是道的人不一定善良。有知识的人看起来好像并非什么都懂,似乎无所不知的人也许并没有真正的知识。圣人不把自己的东西藏起来,都拿出来奉献给人,而拥有的东西反而更多了。大自然的运行法则是有利众生,不会故意加害。圣人的行为原则也一样,是推动趋势,不与趋势对抗。)
  (张说)这是《道德经》的最后一章,指出天道的原则是“利而不害”,圣人之道的原则是“为而不争”,两者是一致的。
  《道德经》读到这里,对老子思想应该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学者们都从宇宙生成角度来总结老子思想,着眼于天道,把“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等等论述,同现代物理学牵强地联系起来,好像老子是现代物理的创始人似的。其实老子的观察暗合现代物理是很正常的,因为古人的研究方式是“仰观天象,俯察地理,远取诸物,近取诸身”,这是全息主义方式,把各领域的宏观共性抽象出来,用来解释各领域的具体现象。由于方法正确,得出的结论就基本正确。现代物理是从微观出发,扩大到宏观,如果方式正确,也能得出类似的结论。
  但我认为,老子的天道论只是陪衬,是行为学的理论根据,他最关心的是人际关系,《道德经》主要探讨的是符合天道的人的行为。老子认为,只有符合天道的行为才是正确的,有成效的。符合天道的行为是怎样的呢?老子提出的核心概念是“无为”,“无为”派生出若干次概念,如“柔弱、不争、不言、静”等等,次概念涉及具体的态度和做法,而辩证法是贯穿老子思想的灵魂。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老子的所有概念都是辩证思想的产物,这几句话同样如此。现象与本质是不统一的,真实的与喜欢的也不一致。真实的不一定喜欢,喜欢的不一定真实。真实是客观,喜欢是主观。“信”,“善”,“知”,是指客观,“美”、“辩”、“博”是人的观感。老子指出,人的观感往往与客观情况相悖,所以,当观感要你得出“信”、“美”、“博”的结论时,应该反思一下,是不是一不小心跌进了误判的陷阱。这是认识事物非常重要的环节。
  鲁迅在短文《立论》里说,说真话的人挨打,说假话的人得到好报,因为真话不好听,假话好听。如果既不想说假话,也不想遭打,怎么办呢?结论是不要说出观点,不得不说时就这样说,“这个嘛,呵呵……哈哈……嘻嘻……嘿嘿……”。可见“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是普遍现象,也是多数人不能获知真相的原因。老子不是思辨性学究,他的理论不会像红学研究那样“空对空”,老子提出“无为”的目的,是为成功提出的正确行为模式,不是为创立新理论。而办事成功的前提,是掌握真相,掌握真相的前提是不要受观感迷惑。这就是老子说这些话的目的。
  观感受表象迷惑,会引起误判。春秋第一霸主齐桓公能不可谓不英明,但最后却死在最信任的人手里,因为他受观感所迷,失去判断力了。管仲临死时,齐桓公问,“你之后,我最信任的易牙、开方、竖刁三人谁能成为国相?”管仲说,“都不可。”易牙为了齐桓公的一句话(“不知道人肉什么滋味”),杀了幼年的儿子做成肉羹让齐桓公尝;开方为了仕途,十几年不去看近在咫尺的母亲;易牙为了进宫,主动把自己阉割。管仲说,这三人为个人利益不择手段,不可重用。但齐桓公却认为这才是忠心,没听管仲。结果老了后,被他们关起来活活饿死。三人给齐桓公的印象是忠心,其实是奸猾小人,说明“美言不信,辩者不善”很普遍。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前面讨论“美言”、“辩言”能迷惑人,现在立刻转向圣人的奉献,似乎跳跃太大。其实内在逻辑是一致的:好听的话应该可以相信,结果却是假话;把自己的东西给人,剩下的应该越来越少,结果却越来越多。这就是“事物会走向自己反面”的辩证关系,老子把不同领域的事放在一起谈,就是要读者学会这一重要的思维方式。
  古代能称为圣人的人,是指全心为社群服务的大智慧、高品德的人。圣人毫不吝啬地为大众服务,比如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积”,就是只进不出。“不积”,就是都拿出去。照例,拿出越多,剩下的越少,但为什么圣人拿出多,拥有的东西反而多呢?很显然,老子指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层面的东西。根据传统理论,“阴成形,阳化气”,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都是消极的形而下的“阴”,而看不见但感觉得到的能量,就是积极的形而上的“阳”。老子的意思是,圣人通过为大众服务,增加了自己的威信和感召力。
  以上所述,都体现了“反者道之动”的辩证原理。人都喜欢好好话,但一味追求好话,追求到的却是假话;为他人服务是自己付出,但出色的服务反而会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走向反面”的思想已经深入中华民族的骨髓,以致于民间流行一句深入人心的俗语,“吃亏就是便宜”。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是本章的最后一句,也是《道德经》的最后一句,总结了老子的核心思想:“为而不争”。为而不争,是老子亲自对“无为”的诠释。“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争之为”。人必须行动,勤劳的中国人肯定瞧不惯美国的特产:couch potato(整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人)。但正确的行动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能逆势。“争”,就是逆势而动。许多注家把“争”理解为“争利”,这太狭隘。圣人与百姓原则上不存在争利问题。争利,是两个对等的、各自谋利的主体的行为,比如买卖的两方,劳资两方等等,圣人是为民谋利,百姓得利,就是圣人得利,怎么可能出现争利问题呢?
  “天之道,利而不害”,是说大自然运行的法则是有利生命,不是伤害生命。比如,春夏秋冬,生长收藏,大自然用四季的温差帮助生命完成一个小轮回,最冷最热都是生命能承受的,被热死或冻死,是个体不懂天道,自己犯错。当然,根据现在的知识,我们知道生命就是利用大自然给予的条件发展起来的,现有大自然的条件,然后出现适应条件的生命。老子的说法好像是生命与大自然同时存在,是大自然主动给出有利生命的条件,这是说反了。但是,无论正说反说,都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不影响老子对行为的要求:符合天道。为什么说圣人的行为符合天道呢?因为他跟“利而不害”的造化一样,“为而不争”:“为”,推动趋势向前;“不争”,不与趋势做对。比较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刘邦。在群雄争霸的时代,一个没有背景的草根能脱颖而出,创建朝,完全是“为而不争”、借势而为的结果。刘邦释放服役者,结交吕太公,取信于萧何、樊哙,投奔项梁,信任张良,重用韩信,鸿沟毁约,等等,每件事都是在纷杂的潮流中,能推动趋势的大小浪花,他一个一个都抓住了。司马迁把顺势而为的刘邦描绘成一个流氓,却把智商、情商很低的项羽说成盖世英雄,这说明司马迁骨子里只是个看重君子道德的儒生。
  《道德经》解读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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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0 10: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瞎猜乱解,把一部“学术著作”给解作贱了。没解对正题,当然会没有条理。千年道教和百年哲学,一直如此惨淡。
  《道德经》是一部“语言文化学术批评著作”,全篇主张“以德驽道”法则。强调学者(圣人)学用语言(公道)“不恃”、“不宰”,屏蔽“遗难得之货”、“强兵”言论,来主述“公益主题”、“公正法则”、“调和(善)策略”。
  “圣人抱一”是指,以人际交流活动为前提,以实用言论为论述论域,以“尊道贵德”为倡导,以调和(善)人欲为“经书”的终端功用。全篇所研讨的问题,没有“实用言论学法用”以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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