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人分享 发表于 2021-1-3 16:15:53

【原】第2章老子哲学是自然辩证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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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25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要效仿地的法则,地要效仿天的法则,天要效仿道的法则,道的法则就是“道法自然。”
老子提出的“道法自然”思想是自然辩证法的核心,是宇宙生成的法则,是天下万物的根本法则,童蒙说:“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
“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贯串《道德经》的全过程
老子依据道法自然的理论,在修养思想、道德方面主张修养出无名、无欲、无私的精神;在治国平天下方面提出诸多“无为无不为”的治国理念;在传统的养生气功方面主张复归于婴儿、复归于谷、复归于无极等哲学观念。《庄子 在宥》:“彼其物无穷,而人皆以为有终;彼其物无测,而人皆以为有极。” 庄子认为世界是无穷无尽的,而人们却认为有始有终的;世界没有边际、无法测量的,而人们却认为是有极限的。
处理万事万物均要尊重自然属性,自然而然、顺其自然地进行,这是道法自然的本质要求。《庄子 在宥》说“物之质也”,即物的本质,按照现代的说法本质就是事物内在的、本质规律。所以做工夫、做事业均应顺应自然属性,而不应当逆自然规律而动。唐李筌注《阴符经》:“知自然之道,万物不能违,故利而行之”。知道自然之道,顺其自然规律行事,一定会顺利成功;相反违背自然规律办事,会受到自然的惩罚。老子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庄子 渔父》说“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
“万物负阴而抱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灵魂
《道德经》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列子》:“天地之道,非阴则阳”;《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所府也”;陈撄宁先生说“道是什么?道是阴阳,阴阳就是性命。”
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阴阳,阴阳普遍存在于宇宙天地日月星辰之中,存在于自然界万事万物发展、变化之中;大到宏观宇宙小到微观世界,阴阳无处不在,阴阳时时都有。
阴阳具有矛盾的某些特征,好像是矛盾的化身。毛泽东说:”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夲的法则。”可见老子的阴阳学说符合毛泽东哲学中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法则。
对立统一法则又称为“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毛泽东)”
对立统一规律大致概括为: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每一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相互转化。
老子的阴学说贯串《道德经》全过程之中,《道德经》中诸多哲学观点,均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哲学思想。
如《道德经》2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施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施不善已。故,有无之相生,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形,高下之相倾,音声之相和,前后之相随。"有和无、难与易、长和短、高和下、善与恶、音和声、前与后等等,它们之间都是矛盾着的,具有对立统一关系;二者互为存在的前提,缺一不可,依据一定条件相互转化。老子上述观点是我国古代“相反相成”的辩证法思想。毛泽东说“我们中国人常说:相反相成就是说相反的东西有同一性,这句话是辩证的,是违反形而上学的。相反就是说两个矛盾方面互相排斥,或互相斗争。相成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之下两个矛盾方面互相联结起来,获得同一性。而斗争性即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在老子自然辩证法中“有”和“无”;“柔弱”与“刚强“;祸和福等三对哲学范畴,值得我们学习和探讨。
我们应妥善地处理好有和无的关系
老子40章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是老子主要的辩证法思想,《道德经》中有关的有欲、无欲,有为和无为等诸多类似的观点,都是由有和无发展而来。
有和无是相互对立而存在,没有“无”就不存在“有”,没有“有”也没有“无”,二者互为前提,相互关联,缺一不可。
有和无依据一定条件,可以相互滋生,亦可以相互转化。如在修炼丹功中,只有在没有思虑,保持虚无的状态下,元气才会在虚无中出现有的景象,相反炼丹中一旦有了杂念,元气则会立即跑散;又如初始炼丹功时,先从有为、有法、有方位之处下手修炼,才会最终炼出无法、无为的虚无境界。
我们应妥善地处理好柔弱和刚强的关系
《道德经》36章:“柔弱胜刚强”;78章:“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柔胜刚,弱胜强”。河上公说“园中则圆,方中则方,拥则止,决之则行;水能环山襄陵,磨铁消铜,莫能胜水而成功者也;夫攻坚强者,无以易于水。水能灭火,阴能消阳;舌柔齿刚,齿先舌亡:知柔弱者长久,刚强者折伤也”。
老子提出的“柔胜刚,弱胜强”,“柔弱胜刚强”的思想,是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辩证法思想。自然界、人类社会无数事实证明:柔弱往往是新生事物的开始。新生事物代表了未来事物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新生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所以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新生战胜衰老,正确战胜错误,先进的战胜落后,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柔弱是手段,胜刚强是目的。我们不能只重视老子说的柔弱的一面,而忽视老子说的柔能胜刚的最终结果的一面,否则就会本末倒置,喧宾夺主。在日常实践中,我们要妥善地处理好柔弱与刚强的关系。做事时该柔弱的要柔弱,该刚强的要刚强;外刚内柔,以柔克刚,刚柔济济;既要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又要坚持策略的灵活性,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应妥善地处理好福与祸的关系
《道德经》58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祸、福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也可能是几个相互关联的事物。福和祸是相对立的而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我国古代“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故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又如今天很多人当了高官自然是好事,是福,但是如果他们不严格自律、奉公守法,相反却利用职权贪污、腐化、堕落触犯了刑律,自然会受到刑罚,关进监狱,其大福就变成大祸,这样的典型案例在当下中国屡见不鲜。
老子善于运用全面、客观、联系的思想方法,观察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道德经》11章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事例。
11章:“三十辐,共一轱,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车轮、车轴等是实体之物,惟有插入车轴的孔是空的,如果没有孔,车就是无用之物;器具的盖、低、壁等都是实体之物,如果没有中间空虚的部位,器具则是无用之物;房顶、屋面、墙壁都是实体之物,如果没有空间部位,房子就是无用之物。故此,有是有利的条件,无是有用的关键。
老子上述观点内涵丰富,具有虚中有实,无中生有等辩证法思想,它启发我们:观察认识事物不能只注意事物的表面现象,不应当被事物的外表现象所迷惑,而应当学会透过事物的现象认识到事物的本质。从表面上看虚无的东西似乎是没有的,然而从实质上看虚无的东西往往是有大用处的东西,如原子、氢子、量子从表面上是看不见、摸不到的东西,然而它们一旦被人们所掌握和应用起来,其威力和作用大不大?又如人的鼻孔是空的,耳朵眼是空的,口腔是空的;如果不是空的,当今世界还有人的生命存在吗?这些都是家喻户晓,成人皆知的硬道理。
学习唯物辩证法,提高方法论,对于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至关重要,不管你从事什么职业,做什么工作,学好、用好辩证法这门大学问,将会终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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