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人分享 发表于 2020-7-20 18:15:13

辛鼎铭文揭示了西周蜡祭情形,以行蜡明德,以仁德为作人标准,本期《中国文化》冯时先生的文章首次从辨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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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2020年春季号
[题头]本期《中国文化》刊载冯时先生的专题研究。西周蜡祭可据辛鼎铭文得以揭示,祭名本作“罝”,主行猎献牲,其仪节仪注皆与文献所载密合,这是第一次从金文中辨识出西周的蜡祭。蜡祭之仪节先蜡而后腊,并以田猎之物为牲,尔后行饫礼而正齿位,目的在于感谢天地万物神明之恩助有年,劳农以休息之,使明孝悌德行。周人以行蜡明德,并以仁德作为作人之标准,祈愿以德传家,万年为人,足见西周社会崇德明礼之风尚。
辛鼎铭文与西周蜡祭
冯时
西周中期约穆王时代之辛鼎,高31.5厘米,口径28.5厘米,现藏上海博物馆(图一)。鼎之内腹铭四行二十五字,拓本著录于《殷周金文集成》2660号(图二),内容关乎西周蜡祭及崇德观念,极具史料价值。兹先将铭文释写于下,再做考证。

图一辛鼎器影   

图二辛鼎铭文拓本
辛乍(作)宝,其亡彊(疆),氒(厥)家



)德,罝(蜡)用

(饫),氒(厥)?(埶)多友,多友

(僖),辛万年为人。
器主名辛,其作宝鼎,以祈福祉无疆。铭文“其亡疆”虽未明确限定“亡疆”的内涵,但据全篇内容分析,其祈求福祚之无疆十分清楚,而福祚的获得则与铸鼎所行用之祭祀有关。
“厥家

德”之“家”显指器主辛之家族,“

德”也就是抱德、怀德。《说文·手部》:“

,抱也。”大盂鼎铭:“敬

德经。”晋姜鼎铭:“经

明德。”?簋铭:“经

先王。”遣词皆相类似。《尚书·酒诰》:“经哲秉德。”孙星衍《疏》:“经德者,《孟子·尽心》云:‘经德不回。’《注》云:‘经,行也。’秉者,《释诂》云‘执也’。哲者,《说文》作‘悊’,云‘敬也’。”故“

德”即言“经德秉哲”。中山王

鼎铭云“敬顺天德”,观念一致。
诚然,“厥家

德”体现着周人以道德传家的深刻思考。《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积善当然也就是积德。《荀子·劝学》:“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德,圣心备焉。”而《孟子·离娄下》则引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赵岐《章句》:“泽,滋润之泽。大德大凶流及后世,自高祖至玄孙,善恶之气乃断,故曰五世而斩。”孙奭《疏》:“孟子言君子小人虽有贤不肖之异,然自礼服而推之,则余泽之所及但皆五世而断耳,以其亲属替之者焉。惟孔子有道德之泽,流于无穷,虽万世亦莫不尊亲者矣。”此皆传家主德而永续之论。故俗语云:“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今审之金文,知以德传家之思想于西周时代早已形成。史墙盘铭“唯辟孝友”,意即以孝友为齐家型范,这无疑构成了周人以孝友为核心的道德观的基本内涵。很明显,这同样体现了以德传家的传统理念。
“罝用饫”,此为全文内容的核心,而“罝”字之考释又尤为关键。字之原篆作:

此字于西周金文习见,如:

颂鼎   

颂壶   

颂簋   

通彔钟

司马南叔匜   

旲生钟   

梁其钟
其基本构形是从“

”从“虎”,隶定作“

”,象双手张网捕虎,或可省略手形,隶定作“

”。
殷商甲骨文也有此字,其形作:

《花东》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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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东》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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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东》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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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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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4761
亦象双手张网捕兽,唯双手或可省却,且网间所捕之兽有兔、豕之别而已。准此,可将文字隶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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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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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无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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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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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应是“罝”字。早期文字于网间之兽多有变化,至西周金文乃规范为从虎。《说文·网部》:“罝,兔网也。从网,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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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罝或从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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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籀文从虘。”明“罝”之籀文从“虘”。《说文·虍部》:“虘,虎不柔不信也。从虍,且声。”“不柔不信”乃谓刚暴矫诈,此虎之性,故知“虘”本从“虎”为意。古音“虎”、“且”并在鱼部,读音相同,显然,“虘”作为“罝”字的读音其实是由“虎”发展而来的。因此,“罝”字本作从“网”从“虎”、“虎”亦声,会意兼声,象以网捕虎,或也捕兔捕豕,后“虎”孳乳为“虘”,或更省“虍”而简作“且”,字形之演变如此。
西周晚期之司马南叔匜铭有“罝”字,为国名。铭云:
司马南叔作罝姬媵匜,子子孙孙永宝用享。
《集成》10241
匜出山东莒县东前集,乃姬姓媵罝之器。“罝”字籀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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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知此所媵之国实即莒国。莒之国名用字,于东周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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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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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作“莒”,本从“虎”声,与“罝”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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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虎”兼为声正相吻合。故“

”为“罝”之本字,殆无疑问。
“罝”字既识,其以田猎捕虎获兽为意,于辛鼎铭文则当读为“蜡”,指为蜡祭。这是我们在商周出土文献中首次辨识出蜡祭。
“罝用

”之“

”又见于史寅卣铭(旧称士上卣,《集成》5421),读为“饫”,为立饫之礼。《国语·周语中》:“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亲戚宴飨,则有肴烝。……唯是先王之宴礼欲以贻女,余一人敢设饫禘焉,忠非亲礼,而干旧职,以乱前好?……夫王公诸侯之有饫也,将以讲事成章、建大德、昭大物也,故立成礼烝而已。饫以显物,宴以合好,故岁饫不倦,时宴不淫。”韦昭《注》:“全烝,全其牲体而升之。凡郊禘皆血腥。王,天子。公,诸侯。礼之立成者为饫。房,大俎也。《诗》云‘笾豆大房’,谓半解其体,升之房也。肴烝,升体解节折之俎也,谓之折俎。饫,半体也。禘,全体也。讲,谓军旅,议大事。章,章程也。大德,大功也。大物,大器也。立成,不坐也。烝,升也。升其备物而已也。显物,示物备也。岁行饫礼,不至于懈倦也。”徐元诰《集解》:“宣十六年《左传正义》曰:‘王公立饫,即享礼也。’汪远孙曰:‘享,行于庙,庙中礼皆立成,故曰立饫。’陈奂曰:‘房之言旁也,旁有偏义,全体曰全烝,半体曰房烝,所以别牲体之用,并升于俎,不应房烝独以俎名也。’”又《周语下》:“夫礼之立成者为饫,昭明大节而已,少曲与焉。是以为之日惕,其欲教民戒也。”韦昭《注》:“立成,立行礼,不坐也。言饫礼所以教民敬式,昭明大体而已。”史寅卣铭言殷同之礼而“饫百姓豚”,正合此立饫房烝之事,其时以半豚燕饮百姓,不专于亲戚同姓,是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所谓“王公立饫,同异姓皆在焉”。故有立饫之礼在,则“罝”便不当仅作为田猎解,其自为祭事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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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华书局2001年版
“罝”为蜡祭,音义皆通。《周礼·秋官·叙官》:“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郑玄《注》:“蜡,骨肉腐臭,蝇虫所蜡也。《月令》曰:掩骼埋骴,此官之职也。蜡读如狙司之狙。”陆德明《释文》:“蜡,读为狙。” 蜡氏乃掌掩埋尸骨及除道路之不洁。《说文·虫部》:“蜡,蝇?也。《周礼》蜡氏掌除骴。从虫,昔声。”段玉裁《注》:“《肉部》曰:?,蝇乳肉中也。蜡、?音义皆通。蝇生子为蛆,蛆者俗字,?者正字,蜡者古字。已成为蛆,乳生之曰?、曰蜡。蜡字,《礼记·郊特牲》借为八蜡字,李仁甫《说文》作‘蜡,年终祭名。’斯为巨谬。《本艸》以蜡为水母之名。”知文献之“蜡”与从“且”得声之字互通。古音“蜡”在铎部,“且”在鱼部,阴入对转。因此以“罝”为蜡祭,在文字上是没有问题的。此其一证。
古之蜡祭,文献或作?。《玉篇·虫部》:“蜡,与?同,祭名也。”又《示部》:“?,报祭也。古之腊曰?,亦作蜡。”《周礼·夏官·罗氏》:“蜡则作罗襦。”郑玄《注》引郑司农曰:“蜡,谓十二月大祭万物也。”事实上,作为八蜡之祭名,无论“蜡”或“?”,皆出借字,究极其本,实为以田猎获兽为义之“罝”字,此应因蜡祭与献奉猎物有关。容后再论。此其二证。
“罝”读为“蜡”,于西周金文所见文例通畅无碍。
授余通禄、康罝、纯佑。
通彔钟(《集成》64)
用祈康罝、纯鲁。      
旲生钟(《集成》105)
用祈匄康罝、纯佑、绰绾、通禄。   
梁其钟(《集成》188)
用追孝祈匄康罝、纯佑、通禄、永命。
颂鼎(《集成》2827)
此皆嘏辞。“康”有吉义。师器父鼎铭云:
用祈眉寿、黄耉、吉康。   
《集成》2727
故此康意显谓五福之康宁。《尚书·洪范》:“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伪孔《传》解“康宁”云:“无疾病。”此五福皆谓人蒙之福佑,故金文曰“吉康”。有富则安,故“康”亦训安。《尚书·文侯之命》:“惠康小民。”伪孔《传》:“康,安也。”《诗·大雅·民劳》;“汔可小康。”郑玄《笺》:“康,安也。”准此,则金文嘏辞“康罝”当读为“康祚”。《易·系辞上》:“可与酬酢。”陆德明《释文》:“酢,京作醋。”《老子》第二章:“万物作焉而不辞。”汉帛书本“作”作“昔”。《说文·齿部》:“齰,或作齚。”《尔雅·释器》:“鱼曰斮之。”《礼记·内则》:“鱼曰作之。”《淮南子·缪称》:“猨狖之捷来措。”《说林》“措”作“乍”。此皆“蜡”、“祚”互通之证。金文之“蜡”本作“罝”。《诗·邶风·谷风》:“既阻我德。”《太平御览》卷八三五引《韩诗》“阻”作“诈”。《诗·大雅·荡》:“侯作侯祝。”陆德明《释文》:“作本或作诅。”孔颖达《正义》:“作,即古诅字。”《尚书·无逸》《正义》引“作”为“诅”,凡此亦皆“罝”、“祚”通用之证。上古音“祚”在铎部,与“罝”、“蜡”读音相同,则“康祚”意即福祚。《国语·周语下》:“永锡祚胤。”韦昭《注》:“祚,福也。”句又见于《诗·大雅·既醉》,朱熹《集传》:“祚,福禄也。“《尔雅·释天》:“夏曰复昨。”陆德明《释文》:“本又作祚。祚,福也。”是明“康祚”之义。“祚”之为福,或源于献禽以祭之蜡。此其三证。有此三证,则知“罝”当言蜡祭,殆无疑问。
《礼记·郊特牲》具载天子之大蜡礼,文云(郑玄注):
天子大蜡八(所祭有八神也)。伊耆氏始为蜡(伊耆氏,古天子号也)。蜡也者,索也(谓求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岁十二月,周之正数,谓建亥之月也。飨者,祭其神也。万物有功加于民者,神使为之也,祭之以报焉,造者配之也)。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先啬,若神农者。司啬,后稷是也),祭百种以报啬也(啬所树蓺之功,使尽飨之),飨农及邮表畷、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农,田畯也。邮表畷,谓田畯所以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也。《诗》云:“为下国畷邮。”禽兽,服不氏所教扰猛兽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迎其神也)。祭坊与水庸,事也(水庸,沟也)。曰:“土返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此蜡祝辞也。若辞同,则祭同处可知矣。壑,犹坑也。昆虫暑生寒死,螟螽之属为害者也)。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也。葛带、榛杖,丧杀也。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送终、丧杀,所谓“老物”也。素服,衣裳皆素)。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于是劳农以休息之。《论语》曰:“黄衣狐裘。”)野夫黄冠。黄冠,草服也(言祭以息民,服象其时物之色。季秋而草木黄落)。
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诸侯于蜡,使使者戴草笠贡鸟兽也。《诗》云:“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又曰:“其饷伊黍,其笠伊纠。”皆言野人之服也)。罗氏致鹿与女,而诏客告也。以诫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诏使者,使归以此告其君,所以戒之)。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也。”(华,果蓏也。又诏以天子树瓜蓏而已。戒诸侯以蓄藏蕴财利)八蜡以记四方(四方,方有祭也)。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其方谷不熟,则不通于蜡焉,使民谨于用财。蜡有八者,先啬,一也。司啬,二也。农,三也。邮表畷,四也。猫虎,五也。坊,六也。水庸,七也。昆虫,八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移之言羡也。《诗·颂·丰年》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此其羡之与)。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收,谓收敛积聚也。息民与蜡异,则黄衣黄冠而祭,为腊必矣)。
古礼于丰收后索八神而祭之,报其恩助,故蜡祭的实质即在感恩。中国传统之大蜡感恩崇尚自然,体现了先民博大的宇宙关怀,可谓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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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澔《礼记集注》,明万历二十五年刻本
蜡祭有大小君臣之别,君大而臣小,文献本皆作“蜡”。其行于年终之月,而在不同岁首的历法中,年终之月的位置则大有差异。大蜡索八神而祭之,目的在于感恩丰稔,祈福送终,因此这样的祭事一定首先发生在丰收的季节,这意味着原始蜡祭所体现的制度传统一定是一年中的十二月不仅作为年终之月,而且也必须是在农作物的丰收时节,事实上,殷商历法所反映的真实情况正是如此。殷历十二月时当秋分所在之月,其既标志着农作周期的结束,同时也标志着一年的结束。故大蜡应行于秋分之时,其礼旨体现的正是丰收报功。后世随着历法岁首的逐渐后移,无论周行子正而蜡在亥月,抑或从夏时建寅而蜡在丑月,都已与丰收季节远隔,在这样的历法背景下举行大蜡之祭,尽管行于年终之月的制度仍未改变,但其所体现的礼制意义却显然与时节的谐调有失完美了。
世传蜡祭为伊耆氏始创,伊耆氏为古天子之号,陆德明《释文》谓“或云即帝尧是也”。尧为天神,显然,言蜡祭而以其为天神首创,这种思想仍然体现的是“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的朴素宇宙观。
所谓蜡祭,目的即在于索求一切对农作丰稔有所帮助的神祇而报其恩助,而天子的年终大蜡则要索祭八神,这便是“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所祭之八神,郑玄以为即先啬神农、司啬后稷、田畯、邮表畷、猫虎、堤防、水庸和昆虫,王肃则以猫、虎为二而无昆虫,孙希旦《礼记集解》又以为有百种而无昆虫,孙说当是。后也有于腊月初八以百谷煮粥之习,即此祭百种制度之孑遗。是受祭之八神当为先啬、司啬、百种、农、邮表畷、禽兽、坊及水庸。其有功于农业,故无遗漏地给予报享,此大爱无疆,可以说做到了仁至义尽。
关于邮表畷,郑玄以为即田畯所以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孔颖达《正义》:“邮表畷者,是田畯于井间所舍之处。邮,若邮亭屋宇。表,田畔。畷,谓井畔相连畷。于此田畔相连畷之所,造此邮舍,田畯处焉。”孙希旦《集解》则谓“邮,田间庐舍也。表,田间道路,《国语》所谓‘列树以表道’也。畷,疆界相连缀也。邮表畷,谓始创庐舍,表道路,分疆界,以利人者也”。《说文·田部》:“畷,两百间道也。百广六尺。”段玉裁《注》:“百者,百夫洫上之涂也。两百夫之间而有洫,洫上有涂。两千夫之间有浍,浍上有道,所谓阡也。洫横则浍纵,涂横则道纵,故道在中纵,而左右各十涂皆横,是谓两陌间道,是之谓畷。……按畷之言缀也,众涂所缀也,于此为田畯督约百姓之处。”据此所考,知郑说似是。邮表或近桓。《说文·木部》:“桓,亭邮表也。”段玉裁《注》:“《檀弓》注曰:‘四植谓之桓。’按二植亦谓之桓,一柱上四出亦谓之桓。《汉书》:‘瘗寺门桓东。’如淳曰:‘旧亭传于四角面百步,筑土四方,有屋,屋上有柱出高丈余,有大板贯柱四出,名曰桓表。县所治夹两边各一桓,陈宋之俗言桓声如和,今犹谓之和表。师古曰:即华表也。《孝文纪》:诽谤之木。服虔曰:尧作之,桥梁交午柱。崔浩以为木贯柱四出名桓。”如淳所说之屋,其筑于阡陌间或即邮表畷。
蜡祭与腊祭统之则为一事,细别则有不同。盖蜡大而腊小,互有侧重。蜡索八神报享,蜡则祭先祖五祀,蜡行于前,腊厕于后,此其大别。然蜡、腊又统谓之蜡,此又不分。故蜡实有广狭二义。
经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郑谓此祭即于既蜡之后而腊祭先祖五祀。孔颖达《正义》:“先蜡,后息民,是息民为腊,与蜡异也。”经又云:“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郑以“收”为蜡后息民之腊祭,孔颖达《正义》以“不兴功”即不兴农功。朱彬《训纂》引王引之云:“冬非务农之时,虽欲兴农功而不可得,何须言‘君子不兴功’?寻绎文义,仍谓不兴土功也。盖蜡在十月,火见而致用在十月之初,是土功兴于既蜡之前。若既蜡之后,则至十一月,不得更起土功也。《左传》‘日至而毕’,正以既蜡之不兴功也。至仲冬之月,‘命有司曰“土事毋作”’,则不兴土功在既蜡之后也。”既蜡而行腊祭,五祀得以受祭而安,故不可复兴土功,王说甚是。此狭义蜡、腊之分别。
至秦惠文王十二年(公元前326年),始合蜡、腊为腊,制度有所改变。《史记·秦本纪》:“惠文君……十二年,初腊。”张守节《正义》:“十二月腊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国为之,故云初腊。腊禽兽以岁终祭先祖,因立此日也。《风俗通》云:‘《礼传》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蜡,汉改曰腊。”’《礼》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知秦之腊实即周之蜡,而据《礼记·月令》的记载,秦之腊祭则是对周代索八神之蜡与祭先祖之腊的结合,并舍蜡而存腊祭之名。《月令》于孟冬十月云:
是月也,大饮烝。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劳农以休息之。
此实即周先蜡后腊之礼。郑玄《注》云:
十月农功毕,天子与其诸侯群臣饮酒于大学,以正齿位,谓之大饮,别之于他,其礼亡。今天子以燕礼,郡国以乡饮酒礼代之。烝,谓其牲体为俎也。《党正》职曰:“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亦谓此时也。《诗》曰:“十月涤场,朋友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觵,受福无疆。”是颂大饮之诗。此《周礼》所谓蜡祭也。天宗,谓日月星辰也。大割,大杀群牲割之也。腊,谓以田猎所得禽祭也。五祀,门、户、中溜、灶、行也。或言“祈年”,或言“大割”,或言“腊”,互文。
孔颖达《正义》云:
按《国语》曰:“王公立饫,则有房烝。”此即大饮,飨礼当用房烝半体之俎,若党正饮酒,虽飨而用肴烝。故宣六年《左传》云:“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是也。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先祭社,后祭门闾,故曰及。腊,猎也,谓猎取禽兽以祭先祖、五祀。此总谓之蜡。若别言之,天宗、公社、门闾谓之蜡,其祭则皮弁、素服、葛带、榛杖。其腊先祖、五祀,谓之息民之祭,其服则黄衣黄冠。蔡邕云:“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蜡,秦曰腊。”按《左传》云:“虞不腊矣。”是周亦有腊名也。
皆明蜡、腊之关系。据郑、孔之意,腊与大割、祈年同义而互文。腊之言猎,自无异辞。大割亦重在田猎,同即腊也。“腊”又作“臈”,本从“曷”声,古文字“害”、“曷”互通无别。《管子·地数》:“而葛卢之山发而出水。”《汉书·高帝纪》师古《注》引臣瓒曰“葛卢”作“割卢”,是“割”、“葛”通用之证。故“臈”名即言大割。《晏子春秋·谏下四》:“景公令兵抟治,当臈,冰月之间而寒,民多冻馁,而功不成。”明以臈为腊祭,自主大割而言。而祈年之名则重在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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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颉刚《古史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蜡祭本以田猎之物奉祀,故字本作“罝”,其礼必有大罗氏参与,正应其义。“罝”字于文献借作“蜡”,或神之而作“?”,皆失其本义。又别作“臈”或“腊”,或见其取猎物为祭牲的传统。《玉篇·示部》:“?,报祭也。古之腊曰?,亦作蜡。”《广雅·释天》:“腊,[?]也。?,索也。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大蜡,秦曰腊。”此四代腊祭之名于蔡邕《独断》卷上则作“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汉曰腊。”又《风俗通义·祀典》:“《礼传》:‘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汉改为腊。’腊者,猎也,言田猎取禽兽,以祭祀其先祖也。”今知蜡本作“罝”,其与腊皆以田猎为义,所言之祭必为一事。《左传·僖公五年》:“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杜预《集解》:“腊,岁终祭众神之名。”知蜡之为腊,先秦已有其称,故秦惠文王仅取腊名为制,至《月令》则独作腊,是知秦之腊本即周之蜡也。
然蜡、腊之祭,学者或主两不相涉。孙希旦《礼记集解》云:
郑玄以蜡即腊,唐宋议礼,率用其说,于是所谓蜡也者,自日、月、星辰、社稷、四望、山林、川泽之示,羽毛鳞介之细,莫不徧及矣。夫蜡祭之曰“合聚万物”者,谓禽兽百种之属无所不祭,初不谓徧祭天地间之神示也。祭祀之礼,祭尊可以及卑,祭卑不可以及尊。蜡祭八神,而猫虎之微与焉,乃因而祭及日月星辰社稷四望,于尊者既非专诚之义,于卑者复有厌降之嫌,求诸礼意,不亦远乎!且蜡祭用疈辜,而天神用实柴槱燎,社稷、四望用血祭。蜡祭之乐,土鼓、苇籥,而天神舞《云门》,地示舞《咸池》,四望舞《大?》,乃礼之必不可得而合者。《月令》有腊而无蜡,秦制也;《郊特牲》有蜡而无腊,周制也。《月令》历言“祈天宗,祠公社、门闾,腊先祖五祀”,而无一语及八蜡之神;《郊特牲》历言八蜡之神,而无一语及天宗、公社等之祭。二记所言,不啻风马牛之不相及,岂容牵合而指为一祭乎?
其以祭法祭乐以别蜡、腊为二祭。然孙氏所取之证皆为对天地诸神之专祀,而蜡索祭百神而合祭之,故祭法必有不同。又金鹗《求古录礼说》卷十五《蜡腊辨》考之亦详,或云:
《月令》为秦吕不韦所撰,多杂入秦制。秦无蜡祭,而于孟冬祈天宗,祠公社、门闾,腊先祖五祀,凡三祭,合享百神,遂劳农休息,以仿周之大蜡,而不以蜡名之。《史记·秦本纪》“惠文君十二年,初腊”,可知周本无腊,腊始于秦惠文君时。其后吕不韦撰《月令》,遂以为天子之制。后儒不察,而以为周礼,误矣。周礼孟春祈谷于上帝,仲春祭社稷,亦所以祈年,皆于本年之春行之,未有预祈于年前者也。岁终之祭,当报而不当祈,且祈年不当但祈日月星辰而不及上帝。日月从祀于圜丘南郊,又特祀于二分,六宗当祀于孟春,未闻祀于孟冬者也。……不得据此而谓蜡亦祭宗庙也。然则祈年于天宗以下三祭,非周礼明矣。郑注皆指为周之蜡祭,殊不思《郊特牲》明著八蜡之神,若蜡祭亦祭天宗、公社等神,经文何以不著乎?且经云“蜡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享之也”,以八神有功于民,而非常祀之所及,故必索而祭之。若日月星辰社稷宗庙何待索邪?其缪甚矣。
金氏据秦惠文君十二年初腊以为腊始于秦,但这祗能证明秦本无腊,却并不能证明周本无腊。鲁僖公五年(公元前655年)虞不腊,则明周实有腊,乃蜡之别名。待秦承周制而初行之,唯袭腊名而已,遂腊存而蜡废。故孙诒让《周礼正义》云:
至腊为息民之祭,与蜡同日行之,但有尊卑之别耳。通言之,腊亦得谓之蜡。其党正饮酒正齿位,即在蜡腊之日。
所说乃得其实。《周礼·春官·籥章》云:
籥章掌土鼓豳籥。……国祭蜡,则龡《豳颂》,击土鼓,以息老物。
郑玄《注》云:
故书蜡为蚕,杜子春云:“蚕当为蜡。《郊特牲》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岁十二月,而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蜡之祭也,立先啬而祭司啬也。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既蜡而收,民息也。’”玄谓十二月,建亥之月也。求万物而祭之者,万物助天成岁事,至此为其老而劳,乃祀而老息之,于是国亦养老焉,《月令》孟冬“劳农以休息之”是也。
孙诒让《正义》云:
“国祭蜡”者,此祭亦通于王国及都邑也。其在民间者则礼杀,谓之腊。……周制有腊,腊即息民之祭,在蜡后而小于蜡。
狭义之腊唯祭先祖五祀,以息民为旨,自较蜡祭为简。蔡邕《月令章句》云:“腊,祭名也。《周礼》国祭蜡以息老物,言因腊大执众功,休老物以祭先祖及五祀,劳农以休息之。”是蜡、腊析言则有异,统称则无别。蜡本为索八神之祭,且合聚万物而飨之,或兼腊先祖及五祀,故先蜡而后腊,此《郊特牲》之大蜡是也。而腊本不及八神之祭,但祭先祖及五祀,或也别作蜡之异名,此《左传》虞不腊是也。至秦始承周制而行腊,将蜡、腊合一而独取腊名,此《月令》孟冬大饮烝祭先祖五祀是也。汉承秦制,但蜡、腊亦时有混淆。
《月令》以蜡腊行于寅正十月,虽是为适合周正建子而于年终蜡祭的调整,但也显示了古以秋分之次月为岁首制度的孑遗。秋分决定岁首实为原始之颛顼历,这一事实不仅已通过殷商甲骨文和西周金文而得到证明,而且《周易》乾、坤爻辞所体现的时间周期也显示了同样的岁首制度。事实上,“岁”字本从作“步”从“戌”之形,其会意结构正反映了古人取步算至戌月而成一岁的历制传统,显然可以作为早期颛顼历以亥月确定正朔的古老制度的证据。尽管后世历法的岁首时间不断后移,但蜡腊行于年终之月的古老传统却并未改变,于是十二月便称为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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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吴廷桢辑《月令辑要》,清康熙五十四年刻本
古人行夏之时而用寅正,致孟冬之月已不在年终,而年终丑月实际与农作季节相去甚远,于是又有以冬至后三戌日以定腊祭的原则。《说文·肉部》:“腊,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此腊祭百神显即蜡祭。段玉裁《注》:“腊本祭名,因呼腊月、腊日耳。《月令》‘腊先祖五祀’,《左传》‘虞不腊矣’,皆在夏正十月。腊即蜡也。……皇侃曰:‘夏殷蜡在己之岁终。’皇说是也。《秦本纪》惠王十二年初腊,记秦始行周正亥月大蜡之礼也。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曰嘉平。十二月者,丑月也。始皇始建亥,而不敢谓亥月为春正月,但谓之十月朔而已。《项羽纪》书汉之二年冬,继之以春,继之以四月,可证也。更名腊为嘉平者,改腊在丑月用夏制,因用夏名也。腊在丑月,因谓丑月为腊月。《陈胜传》书腊月是也。汉仍秦制,亦在丑月。而用戌日,则汉所独也。《风俗通》曰:‘腊者,接也。新故交接,大祭以报功也。汉家火行,火衰于戌,故曰腊也。’高堂隆曰:‘帝王各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终而腊。火生于寅,盛于午,终于戌,故火家以午祖,以戌腊。’按必在冬至后三戌者,恐不在丑月也。郑注《月令》曰:‘腊谓以田猎所得禽祭也。’《风俗通》亦曰:‘腊者,猎也。’按腊以祭,故其祀以肉。”以腊日定于冬至后三戌之做法缘出火衰之由,颇昧其实,不足为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曰‘嘉平’。”司马贞《索隐》:“《广雅》曰:‘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大蜡,亦曰腊,秦更曰嘉平。’盖应歌谣之词而改从殷号也。”“嘉平”究竟属夏属殷,文献所记不一,但夏商同用颛顼历,以秋分之次月为正月,则已得到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印证。显然,秦改腊祭曰嘉平而行于年终十二月,当有承古溯源的意味。而始皇改于丑月行腊,必有决定行腊之日的原则,故冬至后三戌日之确定不当在汉,而应在秦。秦为水德,与戌为火衰无关。此其一证。或谓三戌之制为汉所独有,然汉初已有水火土三德之争。《史记·历书》云:汉兴,高祖“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故袭秦正朔服色”。故汉初用颛顼历。又《史记·封禅书》谓高祖斩蛇而人称其赤帝子,故色尚赤。但汉之火德不仅不可克秦之水德,反为其所克,故此说颇违五德始终之论,致刘邦又有自比黑帝之事,仍取水德。至汉文帝时,鲁人公孙臣上书,以“始秦得水德,今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土德之应黄龙见。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黄”,但张苍仍持汉为水德之说,直至三年后的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1年),黄龙见于成纪,于是土德之说成为一时之盛。至武帝而改制,色尚黄,颁《太初历》。故汉或为土德,与戌火无涉。此其二证。若以方色论而以秦白汉赤,故汉属火德,但这种观念在汉初却并非主流,且无关武帝改制。此其三证。故传统以火德解腊必择戌日是缺乏根据的。事实上,古人独取戌日作为年终腊祭的做法,其实体现的正是原始历法以戌月作为年终之月的古老传统。后世更以腊祭固定于腊月初八。《荆楚岁时记》:“十二月八日为腊日。”其俗延及至今。
蜡祭报功而移民,劳农以休息之,故有饮酒之仪,此即《月令》之大饮烝。经言“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即此之谓。郑玄读“移”为“羡”。朱彬《礼记训纂》引王念孙曰:“羡者,宽衍之意,与上‘谨民财’相对。蜡祭醉酒饱食,此先王所以羡民,故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使民歆羡之,谓《表记》‘衣服以移之’。彼《注》曰:‘移,读如“禾汜移”之移。移,犹广大也。’羡、移一声之转。《玉篇》‘?,徐战反,移也’,是其例矣。”孙希旦《礼记集解》:“移,犹《表记》‘衣服以移’之移。顺成之方则通其蜡祭,盖百姓终岁勤动,恐其倦怠,使之因蜡祭而聚会饮食,所以移其厌倦之心,而予以丰饶之乐,一张一弛之道也。”所说又与旧注不同。醉酒饱食或为“移民”之本,如此则民歆羡之,一年的劳作,无外于此,故两意互为关联。辛鼎铭言“蜡用饫”,即此移民之谓。
古饮酒燕飨之礼本有饫、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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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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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言燕飨;醧为燕私之饮,金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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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于叔?父卣,所饮唯同姓,跣而上坐;饫为立成之礼,金文作“

”,见于史寅卣,所饮为异姓,不脱屦而升堂,且有房烝折俎。这些问题我曾有文讨论。而辛鼎铭文“饫”本作“

”,又与多友同饮,故非饫礼莫属。其事所言,实即蜡祭移民而醉酒饱食。孙希旦《集解》释经“息田夫也”云:“党正祭蜡,属民饮酒,而一国之人皆若狂。黄衣黄冠而祭,谓农夫与于蜡祭之礼者,既祭则使之饮酒宴乐,以休息之也。”准此可明,辛鼎铭文所言“蜡用饫”与蜡祭之制度密合。
蜡祭饮酒,世为民俗。《世说新语·德行》:“王朗每以识度推华歆,歆蜡日,尝集子侄燕饮,王亦学之。”刘孝标《注》引晋博士张亮议曰:“蜡者,合聚百物索飨之,岁终休老息民也。腊者,祭宗庙五祀。《传》曰:‘腊,接也。’祭则新旧交换也。秦汉以来,腊之明日为祝岁,古之遗语也。”此蜡而饮酒,正合鼎铭之“蜡用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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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庆《世说新语》,天津图书馆藏
古又以腊训接,其说晚出。《风俗通义·祀典》:“或曰:腊者,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报功也。”此义虽可指腊祭,但更应指腊月。腊月与新年相接,故腊月末日之夕谓之除夕,正见其除旧布新之意。上引秦汉以来以腊之明日为祝岁,“祝岁”于别本作“初岁”,恰有除旧布新之意。
“厥埶多友”之“埶”本作“?”,读为“埶”。“?”即“劓”字。《说文·刀部》:“?,刑鼻也。从刀,臬声。《易》曰:‘天且?。’劓,臬,或从鼻。”“?”、“臬”互通。《尚书·多方》:“尔罔不克臬。”陆德明《释文》:“马作?。”“臬”或作“槷”。《周礼·考工记·匠人》:“置槷以县。”郑玄《注》:“槷,古文臬,假借字。”“槷”于金文本作“埶”,即树艺字。《说文·丮部》:“埶,种也。”树种必得其位,且准之以行列,故“埶”有位列之义。《礼记·礼运》:“在埶者去。”郑玄《注》:“埶,埶位也。”《荀子·儒效》:“周公无天下矣,乡有天下,今无天下,非擅也;成王乡无天下,今有天下,非夺也,变埶次序节然也。……人主用之,故埶在本朝而宜;不用,则退编百姓而悫,必为顺下矣。……埶在人上则王公之材也,在人下则社稷之臣,国君之宝也。”《荀子·强国》:“埶籍之所存。”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八云:“埶者,位也。言位在本朝也。下文曰‘埶在人上’,《仲尼篇》曰‘埶不在人上而羞为人下’,《正论篇》曰‘埶位至尊’,是埶与位同义。……《儒效篇》‘履天子之籍’,籍,亦位也。《正论篇》曰‘圣王之子也,有天下之后也,埶籍之所在也,天下之宗室也’,文义并与此同。”《荀子·君道》:“故明主急得其人,而闇主急得其埶。”王先谦《集解》:“埶,位也。”《荀子·正名》:“无埶列之位而可以养名。”杨倞《注》:“埶位,班列也。”皆其明证。故“厥埶多友”厕于蜡祭饫礼,实言正齿位之礼,制度吻合无间。
《周礼·地官·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郑玄《注》:“国索鬼神而祭祀,谓岁十二月大蜡之时,建亥之月也。正齿位者,《乡饮酒义》所谓‘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必正之者,为民三时务农,将阙于礼,至此农隙而教之尊长养老,见孝弟之道也。……齿于乡里者,以年与众宾相次也。齿于父族者,父族有为宾者,以年与之相次;异姓虽有老者,居于其上。不齿者,席于尊东,所谓遵。”贾公彦《疏》:“当国索鬼神而祭祀之时,则党正属聚其民而饮酒于序学中,以行正齿位之法。当正齿位之时,民内有为一命已上,必来观礼,故须言其坐之处。云‘一命齿于乡里’者,此党正是天子之国党正,则一命亦天子之臣。若有一命之人来者,即于堂下乡里之中为齿也。云‘再命齿于父族’者,谓父族为宾,即与之为齿,年大在宾东,年小在宾西。三命而不齿者,若有三命之人来者,纵令父族为宾,亦不与之齿;若非父族,是异姓为宾,灼然不齿,位在宾东,故云不齿也。”孙诒让《正义》:“正齿位,即《王制》云‘习乡上齿’是也。《管子·八观篇》云:‘时无会同,丧烝不聚,禁罚不严,则齿长辑睦无自生矣。’此因蜡祭而行乡饮酒,即会同以明齿长教辑睦之事也。”故鼎铭“厥埶多友”当即设众宾尊卑之位。
《礼记·乡饮酒义》:“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孔子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郑玄《注》:“此说乡饮酒,谓《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之礼。乡,乡饮酒也。易易,谓教化之本,尊贤尚齿而已。”孔颖达《正义》:“此明党正饮酒正齿位之事。案《乡饮酒礼》宾贤能,宾介皆以年少者为之。此正齿位之礼,其宾介等皆用年老者为之,其余为众宾。宾内年六十以上,于宾席之西,南面坐;若不尽,则于介席之北,东面北上。其五十者,则立于西阶下,东面北上,示有陪侍之义,听受六十以上政事役使也。以六十者三豆至九十者六豆者,以其每十年加一豆,非正礼,故不得为笾豆偶也。其五十者亦有豆也,但二豆而已。则乡饮酒礼众宾立于堂下者,皆二豆。其宾介之豆无正文,当依众宾之年而加之也。豆是供养之物,所以明养老。立侍是陪侍之仪,故云明尊长也。民入孝弟,谓入门而能行孝弟。出尊长养老者,谓出门而能尊长养老也。以教之乡饮酒之礼,谓十月党正饮酒,是教之乡饮酒之礼。”此乡饮酒党正正齿位之事。据郑玄《周礼注》所云,“党正饮酒礼亡,以此事属于乡饮酒之义,微失少矣”。是据鼎铭或可见党正饮酒之礼,惜文简无徵。
鼎铭言器主辛不仅参与蜡祭饫礼,且有正齿位之事,知其职官当即党正。正齿位旨在教民尊长养老而明孝弟,此弘德明礼之作为正与铭文前言器主以德传家的内容相呼应。
“多友僖”之“僖”本作“

”,读为“僖”。“

”即“赉”之异文。《尚书·汤誓》:“予其大赉汝。”刘逢禄《今古文集解》引庄云:“赉,今文或作釐。釐、赉古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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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同音,声符互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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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与“僖”每可通用。《春秋经》“僖公”,《史记》作“釐公”。《汉书·高帝纪下》:“魏安釐王。”师古《注》:“釐,读如僖。”《说文·人部》:“僖,乐也。”此“僖”之训乐,即《管子》所谓“齿长辑睦无自生矣”,正承上文明齿长而教辑睦之事。《管子·五辅》:“和协辑睦。”《左传·僖公十五年》:“群臣辑睦。”友为同志友僚。《诗·小雅·沔水》:“邦人诸友。”孔颖达《正义》:“天子谓诸侯为友也。”此“多友”亦即“诸友”,乃谓与事之众宾。是“多友僖”正犹“群臣辑睦”,其礼明教正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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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明隆庆二年刻本
齿长得正,尊卑有序,无德薄而位尊者,亦无德不配位者,各安其位,故众宾皆乐。铭文此处或尚有另层深意。众宾尚礼明德,尊者不自负,卑者不自馁,故可相互砥砺欣赏。《论语·子路》:“子路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朱熹《集注》引胡氏曰:“切切,恳到也。偲偲,详勉也。怡怡,和悦也。皆子路所不足,故告之。又恐其混于所施,则兄弟有贼恩之祸,朋友有善柔之损,故又别而言之。”对这两句话的解释,历代注家根据不同的异文互有差异。胡氏之说乃谓朋友之道为教告恳恻而不扬其过,劝勉详尽而不强其从,或有未安。《诗·小雅·常棣》孔颖达《正义》引郑玄《注》:“切切,劝竞貌。怡怡,谦顺貌。”皇侃《疏》引缪协云:“以为朋友不唯切磋,亦贵和谐。兄弟非但怡怡,亦须戒厉。然朋友道缺,则面朋而匿怨。兄弟道缺,则阋墙而外侮。何者?忧乐本殊,故重弊至于恨匿,将欲矫之,故云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如也。切切偲偲,相切责之貌也。怡怡,和顺之貌也。”揆诸经义,则待诸朋友必不匿怨而友之,待诸兄弟则勿见利而忘亲,是朋友兄弟之道。准此,则鼎铭“多友僖”当亦有相切责而乐的意义。
“辛万年为人”,器主自戒其永远为人,这个命题非常重要。《说文·人部》:“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人”字本是对人形侧视形象的写实,然而这个字为什么读音为人而不读为禽兽,却体现了古代先哲对于做人准则的深刻认识。
中国古人至少在四千年前就已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何以为人,人如何才能与动物相区别。人需要饮食繁衍,禽兽也同样需要饮食繁衍,那么人与禽兽的区分标准究竟是什么?
先贤所确立的为人标准并不是物化的,而是重在道德的修养。《礼记·曲礼上》:“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这种思想所表达的古人对于何以为人的认识非常深刻,他们并不以为凡直立行走、手脚分工、脑容量达到一定的标准,甚或可以制造工具的生物体就可以理所当然地称之为人,如果他们没有道德之心,那就仍然属于禽兽,只有那些心怀道德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古文字的“人”、“儿”本为一字,只是“儿”出现的位置常在字的下部,故隶变而为“儿”形而已。《说文·儿部》:“儿,仁人也。”这一训释所表达的思想非常清楚,那就是凡有仁德之心者才可成为人,所以人之所以读音为人,其所体现的正是心怀仁德者为人的思想。《礼记·中庸》:“仁者,人也。”《孟子·尽心下》:“仁也者,人也。”朱熹《集注》:“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故“人”之训仁,因声而见义。西周井人钟主人名人仁,名仁而字人,即可见证这种仁人的思想。而鼎铭所记辛万年为人,其所冀望的正在于怀德而爱人,此又再次与前文以德传家的内容相呼应。
《说文·人部》:“仁,亲也。从人,从二。”《孟子·尽心上》:“亲亲,仁也。”《荀子·大略》:“仁,爱也,故亲。”仁者爱人,而非自爱自亲,故从“人”从“二”为字,强调其相亲偶的意义。由此及广,则爱天下万物者为仁。《庄子·天地》:“爱人利物之谓仁。”《太玄·玄攡》:“理生昆群兼爱之谓仁也。”《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其所强调的皆为仁之博爱。从这些思想考察器主辛的作为,其参与蜡祭为仁,因蜡祭报享一切恩助的礼旨体现的正是“仁之至,义之尽”的思想;其于饫礼正齿位为仁,因明齿长教辑睦而使民德归厚,目的正是使人知孝弟而尊长敬老,心怀道德;因此,辛之所行不仅体现于广爱天下之物的蜡祭,且又体现为广爱天下朋友的饫饮及正齿位,此皆为仁人之道,故自戒万年为人。
综上所考,可将本文要点归纳如下。
一、金文显示,西周社会崇德尚礼,郁郁乎文哉!不仅以德传家为其时之风尚,而且更能从道德和哲学的层面明确了做人的标准。这些思想精微深刻,为后世之儒家哲学所继承。
二、西周已行蜡祭,为年终报恩之大典,其作为中国传统之感恩节,所报所感之对象遍及天地神明及自然万物,足见古人宏博之宇宙观及细致的人道关怀,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
三、古蜡祭之礼包括蜡祭、腊祭、饫饮、正齿位诸不同仪节,可据金文钩沉。礼在明德,各有所重。今唯存腊祭而变之,为古礼之孑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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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时《文明以止——上古的天文、思想与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
注释:
冯时:《西周金文所见“信”、“义”思想考》,《文与哲》第6期,2006年6月。
冯时:《致事传家与燕私礼——叔?父器铭文所见西周制度》,《华夏考古》2018年第1期。
冯时:《殷历岁首研究》,《考古学报》1990年第1期;《殷代农季与殷历历年》,《中国农史》第12卷第2期,1993年。
童书业:《五行起源的讨论》,《古史辨》第五册下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杨宽:《中国上古史导论》,《古史辨》第七册上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此依经韵楼本,各本作“两陌间道也,广六尺”。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第615页,齐鲁书社,1989年。
冯时:《百年来甲骨文天文历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
冯时:《文明以止——上古的天文、思想与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
裴骃《史记集解》引《太原真人茅盈内纪》曰:“始皇三十一年九月庚子,盈曾祖父蒙,乃于华山之中,乘云驾龙,白日升天。先是其邑谣歌曰:‘神仙得者茅初成,驾龙上升入泰清,时下玄洲戏赤城,继世而往在我盈,帝若学之腊嘉平。’ 始皇闻谣歌而问其故,父老具对此仙人之谣歌,劝帝求长生之术。于是始皇欣然,乃有寻仙之意,因改腊曰嘉平。”
《汉书·律历志上》。
《史记·封禅书》。
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古史辨》第五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冯时:《致事传家与燕私礼——叔?父器铭文所见西周制度》,《华夏考古》2018年第1期。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13页,中华书局,1983年。
冯时:《文明以止——上古的天文、思想与制度》,第133-13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
冯时:《中国古代的天文与人文》(修订本)第四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
2020年2月19日据旧箚写于尚朴堂
【冯时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原刊《中国文化》2020年春季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   刘梦溪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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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辛鼎铭文揭示了西周蜡祭情形,以行蜡明德,以仁德为作人标准,本期《中国文化》冯时先生的文章首次从辨识金...